金陵督署.〔據手跡〕
字諭紀澤兒:接爾三月十一日省城發稟,具悉一切。
鴻兒出痘,餘十九、廿二日兩次詳信告知家中。此六日尤為平順,茲抄六日日記寄沅叔轉寄湘鄉,俾全家放心。
餘憂患之餘,每聞危險之事,寸心如沸湯澆灼。鴻兒病痊後,又以鄂省賊久踞臼口天門,春霆病勢甚重,焦慮之至。
爾信中述左帥密劾次青,又與鴻兒信言閩中謠歌之事,恐均不確。餘聞少泉言及閩紳公稟留左帥,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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