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城中.〔據與諸弟書1075〕
紀澤母子等若以五六月到家,應即在大夫第同住,以符沅弟之初議,若紀瑞侄母子赴鄂,則全行借住,聽兩弟示知紀澤遵辦。
全眷回湘後,紀鴻兒留鄂讀書,黃宅生〔二子來書作黃澤生〕若偕瑞侄至鄂,尤可共事一塾。目下總以操習墨卷試帖第一義,科一、科四均作秀才,豈可昧於八股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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