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下二十裏舟次.〔據手跡,刻本未收〕
字諭紀澤兒:二十二日卯刻接爾二十日稟,十九日稟昨日到矣。
餘廿日行七十裏至烈山,廿一日行二十裏至采石,今日未刻當可行百裏至蕪湖也。此行在舟中改江西訟案摺,計須五日乃了,正不望其太速耳。
餘二十日看袁婿,病似瘧疾,尚送迎大門,當不要緊。滌生手示,廿二日午刻,蕪湖下廿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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