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林家的這三個月,簡直是一場精心編排的猴戲。
我是在城中村長大的,那是陰溝裏的世界。學會察言觀色和爭搶食物,是活下去的本能。所以當那輛千萬級別的勞斯萊斯停在巷口,那對衣著光鮮的夫婦抱著我痛哭流涕時,我沒有感動,隻覺得這戲演得有點過火。
果然,進了林家的大門,我就聞到了同類的味道。
林婉,那個占了我二十年位置的假千金。
她針對我的手段,實在太拙劣了。
第一周,她在我的牛奶裏加了料。我喝了一口就嘗出了不對勁——那股苦澀的藥味根本蓋不住。我假裝喝下,轉身吐進了馬桶。半夜,我聽見她在門外竊笑。第二天我裝作虛脫的樣子,她得意洋洋地在我麵前吃早餐。
但我查過,那隻是普通的強力瀉藥。
第二周,我衣櫃裏的高定禮服被剪得稀巴爛。那是我第一次參加晚宴要穿的衣服。林婉拿著剪刀站在我房間裏,挑釁地看著我:“野雞穿上龍袍也不是太子。”
我當時氣瘋了,反手就給了她一耳光。
可後來我整理殘局時才發現,她剪碎的那幾件,全是去年的過季款,甚至還有一件版型有問題。而真正頂級的當季新款,被“遺忘”在角落裏,完好無損。
我就像一個全副武裝的拳擊手,麵對的卻是一個隻會扔泥巴的小孩。她的惡意赤裸、直白,卻又軟綿綿的,像是在……過家家?
這種違和感讓我煩躁。為了在這個家裏站穩腳跟,我開始瘋狂反擊。
她在我的鞋裏放圖釘,我就在她護膚品裏灌辣椒水;她找人孤立我,我就用那張和母親七分像的臉在社交圈賣慘,博取同情。
父母對這一切視若無睹。他們隻是不斷地給我錢,給我買珠寶,那種愧疚濃烈得像是要把我溺死。
直到那個雷雨夜。
我下樓找水喝,路過書房,聽見裏麵傳來壓抑的爭吵聲。
“養得差不多了,這時候換人,顧少那邊會不會不高興?”是母親的聲音,帶著一絲顫抖。
“哼,顧廷要的是林家的女兒,至於是婉婉還是聽聽,對他來說有什麼區別?”父親的聲音冷硬如鐵,那是敲擊算盤珠子的聲音,“那個野丫頭雖然沒教養,但那張臉確實更漂亮。而且……婉婉那性子,怕是撐不過第一晚。”
“那就讓聽聽去吧。”母親歎了口氣,“好歹婉婉也是我們看著長大的,那種地方……我也舍不得。”
我站在門外,手裏的玻璃杯捏得咯吱作響。
原來如此。
這就是林婉針對我的原因?她怕失寵?怕被送走?
我冷笑一聲,轉身回房。既然你們舍不得那個假貨,那我就偏要搶過來。哪怕是地獄,我也要踩著林婉的頭爬上去,做那個唯一的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