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那大師給我算了,我命裏的貴人就是我兒子。”
“養兒才能防老,我們就是明白得太晚了,才遭了這麼多罪!”
“女兒以後都是要嫁出去的,在她身上花的錢得早點讓她吐出來。”
“有什麼好心疼的,反正都是為了我兒子好。”
我如被雷劈。
原來他們不是因為孤單才生一個孩子,是因為想要一個兒子。
我蹲在地上無聲地哭泣,父母多年來對我的寵愛不是假的,如今為了兒子要吸幹我的血也不是假的。
現在,他們隻是把我當做養弟弟的機器。
我的心如同被無形的手蹂躪,疼得我喘不過氣。
難以接受下,我到朋友家借住了一晚,並且向公司請了假。
第二天,爸媽的信息和電話不停地轟炸著我的手機,提醒我又該買奶粉了。
我把卡內餘額僅剩的十三塊截圖發了過去,告訴他們我前幾天交了房租,已經沒錢了。
可他們不相信,直接鬧到了公司。
也是公司大群的領導艾特我,我才發現爸媽已經鬧到了公司。
我趕緊往公司趕,到的時候大廳裏已經圍滿了人。
爸爸抱著孩子站在一邊,媽媽坐在地上捶胸痛哭。
“薑勝蘭!不孝女!養她幾十年,讓她給弟弟買個奶粉都不願意啊!”
“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沒讓她做過家務,還供她讀大學,忘恩負義啊!”
“白眼狼!枉為人!你們跟這種人做同事要倒八輩子黴的!”
圍觀的同事都竊竊私語,有相熟的同事看見我,靠過來詢問。
“勝蘭,這兩人是你父母嗎,我記得你不是獨生女嗎?”
我苦澀地扯了扯唇角,沒有否認。
下一秒,媽媽也看見了人群中的我,撲過來抱住了我的腿。
“別想擺脫我們!必須把你弟弟養到十八歲!”
我垂頭看著近乎癲狂的母親,腦子一片空白。
這還是我那個溫柔善良的媽媽嗎?
我隻覺得好陌生,實在太陌生了。
現場一片混亂,竟也真的有人報了警,最終我們被一同帶去了警局。
在警局裏,我沉默著聽她對我的控訴。
警察詢問我時,我卻什麼都不想說,我也說不出口。
最終以家庭糾紛調解了一下,就放我們離開了。
回到家以後,媽媽一臉平靜地看著我。
“鬧成這樣,你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你就聽我的,回老家嫁人,就像你表姐一樣,嫁個有錢的還能對這個家做點貢獻。”
“反正你也掙不到錢,還不如乖乖回家嫁人。”
我在沙發上坐下,安靜地填寫離職申請。
爸爸走過來看了一眼,隨後用再平常不過的口氣對我說:
“想通了就行,你媽也是為你好,回老家也不錯,至少一家人都在一起。”
我在沙發上坐到天黑,直到聽見他們的鼾聲,才起身回房間收拾東西。
從他們兒子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永遠失去了愛我的爸爸媽媽。
這段時間也讓我徹底看清了這血濃於水的親情,也沒有什麼好留念的了。
門被我輕輕打開再關上。
爸媽,希望我們這家人永遠都不要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