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著窗外爸媽著急抱著妹妹往外趕去,車子引擎緩慢發動。
我再也控製不住號啕大哭。
為什麼我痛得冷汗直冒,爸媽對我不理不睬。
妹妹不過是咳了痰,就著急忙慌送她去醫院。
難道我才是那個養女嗎?
我燒得迷迷糊糊,徹底昏死過去。
再睜眼時,我躺在醫院,雙手的石膏終於被取下。
整條手臂發紫發紅,皮膚皺襞,上麵布滿了密密麻麻的紅疹和水皰,混合著藥味的腐臭。
稍微一動,就是鑽心的癢和刺痛。
“胡鬧!”
醫生看著我的手臂,臉色鐵青,猛地轉向眼神躲閃的媽媽。
“誰讓你私自給孩子打石膏的?這根本不是骨折!”
他用鑷子指著那些潰爛的皮膚,聲音裏壓著怒火:“你看看!這明顯是嚴重過敏感染,再晚來幾天局部組織壞死,輕則發燒,重則這條胳膊都可能保不住!”
媽媽被醫生的厲聲嗬斥嚇得一哆嗦,臉色慘白,嘴唇哆嗦著試圖辯解:“我也不是有意的。”
是了,媽媽不是有意的,這是她講究的公平原則。
可現在,我因為這個原則躺在病床滿臉慘白。
我有些賭氣開口:“我的手壞了,妹妹的手是不是也要壞才公平?”
聞言,媽媽看我的眼神瞬間變了。
變得冰冷又難以置信:“林圓,你怎麼能變得這麼惡毒?”
“你明明知道妹妹的油畫被展覽,說不定可以被名師選中,你這時候要爛了她的手!”
我愣住。
我的臉瞬間燒得通紅。
委屈和慌亂瞬間湧上心頭,我無措解釋:“媽媽,對不起我......”
我不是故意的。
可媽媽生氣走了,爸爸也失望地把他剛燉好的湯全部給了妹妹。
我又成了自己一個人。
手好了,我背著書包重新去上學時,班上的其他同學看我的眼神格外奇怪。
放眼望去,林薇的手抄報是一等獎,被掛在最顯眼的位置。
畫麵中央是爸媽和她自己。
而角落裏,一隻脖子上拴著粗糙鐵鏈的小狗,正趴在地上舔食殘羹。
那小黃狗側臉上有顆痣,和我如出一轍。
瞬間,我臉刷地一下就紅了。
“林薇!你憑什麼這麼畫?”
她不但不心虛反而得意笑了。
“我為什麼不能畫!在我們家你不就是一條狗麼。”
“你敢欺負我,信不信爸媽立馬來學校收拾你。”
我咬牙,眼淚打著轉。
“可我才是爸爸媽媽的親生孩子。”
“那又如何,他們最愛我。”
我的眼淚瞬間奪眶而出。
爸爸媽媽眼裏的配平,是我和妹妹擁有同等的玩具和禮物,可我不喜歡毛絨娃娃,公仔和粉紅兔坐墊。
那些都是林薇喜歡的!
我更不願意和別人分享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