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個盲女。
丈夫在某天晚上提議玩點刺激的。
他蒙上我的雙眼,我嚇得顫抖失聲。
最後他沒碰我,不歡而散。
可是第二天,警察卻告訴我,一牆之隔的丈夫被人殺死。
警察還說。
此人尚未緝拿歸案,他的下個目標很可能是我。
晚了。
一切都晚了。
因為我知道,凶手此刻就站在我的身後。
......
電閃雷鳴,風雨交加。
女警在另一端急切地說道:“沈琢小姐?沈琢小姐你在聽嗎?”
我渾身僵硬,根本不敢回過頭。
凶手就在我身後。
舉著廚房拿來的剔骨刀。
我甚至能感受到屬於男人的濁重鼻息噴灑在後頸。
隻有不到二十厘米的距離。
我不得不讓自己的聲音強行保持鎮定:
“嗯,我在。”
“目前我們掌握的線索都指向一點,這個凶手大概率是多年前在逃的連環殺人犯。且反偵察意識極強,您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隨時和我們保持聯絡!”
我張了張口。
明明警察就在對麵,我卻無法求救。
隻要那把刀被男人揮下,刀刃瞬間就會砍斷我大半的脖子。
皮肉撕裂,脈搏和血管被砍斷,鮮血噴湧。
我......不想死。
渾身上下的每一寸皮膚都在顫栗,心跳劇烈到要擠破胸口。
大腦在此刻幾乎飛一樣地運轉起來。
我不能慌,我不能慌。
從心理學層麵來說,無論再怪誕離奇的行為背後都有其成因。
凶手殺害我的丈夫徐默之後,並沒有取走家中的貴重物品和存折。
因為那些都存放在我臥室的衣櫃裏。
這樣想來,他的目的並不是圖錢。
可如果是劫色,凶手又是一名成年男人,他完全可以挑我落單的時候下手啊!
用得著背負上一條人命嗎?
不對,不對。
警察說他是一個多年前在逃的連環殺人犯。
連環殺人犯殺人需要邏輯嗎?
如果他的仇人是徐默,殺完人為什麼不逃離現場?
如果他的目標其實是我,那天晚上為什麼不動手?
我的腦子已經快炸開了。
手上的動作卻不能停。
外麵的雨勢依舊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我摸索著找到自己盲杖,不緊不慢地和站立在原地的凶手擦肩而過。
去關陽台上的窗戶。
說我是個完全的盲人並不準確,白天我會配戴專門的眼鏡,視力勉強正常。
可到了晚上,我就什麼都看不清楚。
就譬如此時此刻,我眼前的一切都是明明暗暗的光點。
凶手就那樣定在原地,一動不動地注視著我。
雖然我看不見,但我就是知道。
掌心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被冷汗浸透了。
就在這時,電話再度響起——
我和凶手同時嚇了一跳。
但他沒有動,隻是舉起了刀,朝著我所在的方向高高揚起。
不要!
千萬不要是警察!
千萬不要!
我一麵在心裏不斷地祈禱著,一麵強作無事接起了電話。
“喂?”
“小沈啊,聽說你家裏出事了,你還好吧?”
“我現在就在你家附近呢。”
“怎麼樣,邀請我上去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