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走在維港旁,想起了和李箏銘第一次見麵的時候。
我那時為了下個學期的生活費,去一家畫廊當助理。
老板故意克扣工資,我求助無門,坐在長椅上吹風。
李箏銘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我從認識到決定被她包養,隻花了半個小時。
原因無他,李箏銘給出的錢,是我這輩子都賺不到的。
她帶著我解決了畫廊的事,並且辭去了那份工作,讓我好好上學。
我以為那是浪漫的開始,現在才明白,不過是泡沫一樣的美夢。
走進便利店的時候已經十點了,裏麵開著暖氣,我坐著取暖。
收銀台的電視正在播放娛樂新聞。
屏幕上,李箏銘和許常超從某家米其林餐廳走出來,被記者團團圍住。
“李小姐,傳聞您和許先生好事將近,是真的嗎?”
李箏銘難得地對著鏡頭笑了笑,沒有否認,隻是護著許常超上車。
“真配啊。”
便利店的店員小姑娘邊掃碼邊感歎。
“這才是真正的公主和王子。”
我接過水,輕聲說。
“是啊,真配。”
走出便利店,我在路邊的長椅上坐下。
夜班巴士偶爾駛過,車上空空蕩蕩。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隻有我不知道該往哪裏去。
最後我去了中環的一家小旅館,用現金開了間房。
房間很小,窗外是狹窄的後巷,但很幹淨。
我洗了個澡,熱水衝刷身體時,才發現自己瘦得這麼厲害,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見。
躺在床上,我無法入睡。
閉上眼睛,就會想起很多事。
想起父親臨終前的話,想起和李箏銘的第一麵。
想起她第一次逼我像許常超一樣,去玩極限運動。
淩晨三點,我坐起來,打開台燈。
從包裏取出父親的幾張照片,還有一個小筆記本。
筆記本的扉頁上,是我大學時寫的一行字。
“要做個厲害的策展人,讓世界看到被忽視的美。”
翻到空白頁,我開始寫信。
第一封給醫院,確認捐贈的所有細節,並附上我的醫療記錄和遺囑複印件。
第二封給大學時的一位教授,感謝他當年的悉心指導,並把我收藏的幾本藝術書籍贈予他。
第三封給李箏銘。
我握著筆,筆尖懸在紙上很久,才落下第一個字。
“箏銘:”
寫下一個稱呼後,我又停住了。
該說什麼呢?說這三年的感謝?還是委屈?或是恨?
最後我隻寫了幾行:
“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應該已經不在了。謝謝你這些年的照顧。
公寓的鑰匙放在物業那裏了,裏麵的東西都隨你處置。
隻有床頭櫃裏那個絲絨盒子,請幫我送到慈雲山公墓,放在我父親碑前。
欠你的,我都還清了。
言庭”
寫完,我把信折好,放進信封。
天快亮時,我終於睡去,沒有夢。
接下來的幾天,我過著一種奇怪而平靜的生活。
白天去圖書館,看那些一直想看卻沒時間看的書;
傍晚去碼頭看日落,看渡輪在金色的水麵上劃出波紋;
晚上回到小旅館,寫日記,記錄最後的日子。
我去了從前工作的畫廊,站在街對麵看了很久。
畫廊換了櫥窗布置,正在展覽一位年輕藝術家的裝置作品,主題是“消逝與重生”。
透過玻璃,我能看見裏麵稀稀落落的觀眾,工作人員在耐心講解。
曾幾何時,我也站在那裏,向參觀者解釋每一件作品背後的故事。
那時我相信藝術能改變什麼,相信美有力量。
現在我隻相信,有些故事注定沒有好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