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會很快就來了。
這天周末,小區樓下有個收廢品的老大爺,因為不小心把三輪車刮蹭到了花壇邊的路沿石,碰掉了一塊瓷磚。
顧言正站在陽台上,嘴裏念叨著:“這是破壞公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我在旁邊一邊切水果,一邊幽幽地歎了口氣:
“唉,現在的世道就是這樣。這種損壞公物的人,警察來了頂多批評兩句就放了。法律對這種無賴總是太寬容,要是有人敢動真格的,哪怕是用暴力製止他,那也是見義勇為,是替天行道啊。”
我瞥了顧言一眼,加重了語氣:
“可惜,大家都怕事,沒人敢維護真正的正義。”
顧言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那是一種被點燃的狂熱。
“阿姨,你錯了。正義需要雷霆手段。”
他轉身衝進房間,從床底下抽出那根他平時用來“健身”的實心棒球棍。
“你要幹什麼?”我故作驚慌地問,身體卻側開了一步,給他讓出了路。
“去執行規則。”
顧言提著棍子衝下了樓。
我在陽台上冷眼看著。隻見他衝到那個正準備離開的老大爺麵前,大聲嗬斥了幾句。老大爺茫然地擺手解釋,似乎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顧言眼裏的暴戾瞬間爆發。
“想跑?破壞了公物就想畏罪潛逃?”
他高高舉起棒球棍,用盡全力,狠狠地砸在了老大爺的後腦勺和背上。
鮮血濺了出來。
周圍的尖叫聲此起彼伏。
等到警察趕到時,老大爺已經昏迷不醒被抬上了救護車。醫生初步判斷是顱腦損傷,大概率是重傷。
這就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了,這是故意傷害罪,甚至可能構成故意殺人未遂。
派出所裏,顧大成滿頭大汗地趕來了。
麵對警察嚴肅的審訊和即將來臨的刑拘通知,顧大成雖然慌張,但還算鎮定。
他緊緊護住一臉不服氣的顧言,對著警察大聲喊冤:
“警察同誌,孩子是一時衝動!他是為了維護公物,出發點是好的!”
“而且,我兒子今年才十七歲!還是未成年人!根據法律,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以教育為主啊!”
顧言也抬起頭,雖然手上戴著銬子,卻依然一臉傲氣:
“我是未成年人,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那老頭破壞公物在前,我是製止違法犯罪。”
顧大成趕緊從包裏掏出戶口本,急切地攤開在桌子上,指著上麵的出生日期:
“你們看!他是2006年12月出生的,現在還不滿十八周歲!他還隻是個孩子啊,千萬不能留案底,會毀了他一輩子的!”
警察拿過戶口本核對,臉色稍微緩和了一些。
確實,如果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會有很大的優待,甚至可能免於刑事起訴。
顧大成鬆了一口氣,轉頭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似乎在怪我沒看好孩子,又似乎在得意他又一次鑽了空子。
顧言更是嘴角上揚,露出一絲挑釁的笑:“阿姨,看來法律還是站在我這邊的。”
“等一下。”
我突然出聲,從包裏掏出了那本陳舊的日記本和一張泛黃的出生照,輕輕放在了警察麵前的桌子上。
“警察同誌,我覺得你們需要重新核實一下嫌疑人的年齡。”
顧大成看到那些東西,臉色瞬間變得慘白,整個人僵在原地。
“李梅!你幹什麼!你瘋了嗎?!”他瘋了一樣想來搶奪,被警察厲聲喝止按回了椅子上。
我無視他的咆哮,平靜地翻開日記本,指著其中一頁。
“這是顧言親生母親的日記。上麵清楚地記錄著,顧言真實的出生日期是2006年8月。”
“當年顧大成為了讓孩子晚一年上學,以便在那個卡年齡的重點小學落戶,花錢托關係偽造了出生證明,把年齡改小了兩歲多。”
我轉頭看向早已目瞪口呆的顧言,露出了一個微笑:
“顧言,你不是最講究規則嗎?”
“按照真實年齡,你今年已經滿十八周歲了。”
“你不是未成年人,你是一個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恭喜你,現在你要坐牢了,實打實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