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想這麼快回國的,但律師打來電話通知。
“許女士,因為你這邊提交的證據不足,可能第一次開庭,法官不會支持離婚的,或許你有沒有其他的證據報告可以提供。”
聽著律師的話,我沉思了一瞬,出聲問道:“我多年以來的抑鬱症病例能不能作為證據的一部分?”
“畢竟我結婚了三年,鬱抑症一直都沒有好轉。”
律師聽完我的話,噎了一瞬,“那就先試試看吧,但不一定能支持。”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我還是買了回國的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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