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打開工作郵箱,調出陸氏集團上一季的審計報告。
數字在屏幕上一行行滾過去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在我準備清算他之前,得先把我這邊的“口袋”縫緊。
陸辰很少管家。
水電煤、物業費、父母贍養費、日常消費卡,全在我手裏。
這些年,他隻負責往幾張卡裏打錢,從來不問錢具體花到哪一筆賬上。
我先把家裏所有賬戶梳理了一遍:
婚後共同存款、理財、他的工資卡、我的工資卡、父母那邊的贍養卡,以及一直掛在我名下、實際由我父母居住的那套老房子。
我新建了一個文件夾,名字叫——【家庭資產合理化方案】。
裏麵是幾份表格:
《父母贍養年度計劃表》
《自住房屋維護與修繕預案》
《家庭備用金與風險金配置》
看上去像是一個負責任的妻子,替全家做中長期規劃。
實際上,是我在給自己搭一個防火牆。
我把原本按月打給父母的贍養費,改成按年支付。
理由很簡單:
“爸媽年紀大了,醫療和護理開銷隻會越來越多,趁現在公司現金流還可以,把以後一年的費用先準備好,別到時候臨時周轉不過來。”
我從我們的共同賬戶裏,劃了一筆不小的金額,打進父母名下專門的養老賬戶,還附了一封郵件給陸辰:
“最近想了想,爸媽身體也該多花點錢好好保養,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我先按一年的標準給他們打過去,明年再看情況調整。”
郵件抄送給我自己,存入證據文件夾。
——這筆錢,在道德上絕對站得住腳,在賬麵上也無懈可擊。
以後真鬧到法庭上,叫“贍養父母”。
誰要是敢說這錢不該花,那才真難看。
第二步,是我們現在住的這套婚房。
這房子在他名下,我早就看不順眼了。
可房子歸他,房子裏的一磚一瓦、一次大修大改的費用,歸誰出,其實並沒有寫在產權證上。
我聯係了物業公司,把未來三年的物業費和公共維修基金一次性付清。
理由寫得很動人:
“為了爭取物業費折扣,選擇三年一付方案。”
同時,我找了熟悉的裝修公司,以“老舊管線存在安全隱患”為由,簽了一份房屋局部修繕合同,先付了大額定金。
合同上寫的是“防水、線路升級、門窗更換”,實際施工可以慢慢談,甚至可以部分退回。
錢一旦從共同賬戶裏出去,變成我這邊“安全隱患修繕預付款”,在法律上就已經穿了一層“工作性質”的外衣。
第三步,我把自己那工資卡裏的一筆老存款,做了一個“借款憑證”的整理。
這些年,很多家用開銷,我都是先墊付再報銷,但報銷從沒真正走過流程。
我翻出之前的轉賬記錄,把其中幾筆大額“我轉他”的記錄整理出來,做成一份簡單的借款明細,打印出來,讓他在晚飯後匆匆簽了個字。
“你簽個名,算是對賬。”
我隨口說了一句。
他頭也沒抬:“行行行,你看著弄就行。”
——很好。
從今天起,這些錢,就不再是模糊的“家用”,而是我可以堂堂正正拿回來的“債權”。
一圈操作下來,我這邊能提前鎖住的,就盡量鎖住了。
不是惡意轉移財產,而是把本就應該屬於我這部分的安全感,拿回到自己手裏。
做完這些,我才重新把視線落回陸氏集團的審計報告上。
現在,或許該是攤牌的時候了。
我給陸辰發了一條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