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砸門聲吵醒的。
不是酒店的服務員。
是兩個穿著製服的警察,身後跟著一臉得意的王胖子,還有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律師。
“張小雅,有人報警說你盜竊公司巨額資產。”
“請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警察公事公辦。
我冷眼看著王胖子。
他的門牙還沒補,說話漏風,看起來滑稽又猙獰。
“跑啊?你怎麼不跑了?”
“住五星級酒店,花的可都是公司的錢!”
王胖子指著我,唾沫星子橫飛。
那個律師推了推眼鏡,拿出一份文件。
“張小姐,根據公司規定,你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獲得的不當得利,屬於公司資產。”
“另外,你昨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名譽侵權。”
“這是律師函。”
我沒理那個律師,轉頭看向警察。
“警官,彩票是我自己花錢買的。”
“彩票又沒有實名認證。”
“他們這是搶劫,是敲詐勒索!”
警察皺了皺眉。
“這是經濟糾紛,你們去法院扯皮。”
“但現在公司告你盜竊公章和財務數據,你得跟我們走一趟。”
盜竊公章?
我氣笑了。
這是典型的栽贓嫁禍。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被帶到了派出所。
審訊室裏,我也沒受什麼罪,就是被晾著。
但我知道,這是心理戰。
他們在耗我的精力,磨我的意誌。
我也沒閑著。
我在腦海裏一遍遍過著這三年在財務部看到的賬目。
王胖子做賬很小心,但他有個習慣。
所有的原始憑證,他都會留個底,藏在隻有他知道的地方。
為了保命,或者為了以後勒索老板。
而我,恰巧知道那個地方在哪。
因為有一次他喝醉了,把我當成他那個幹妹妹,說漏了嘴。
他在辦公室的保險櫃裏,有一個暗格。
裏麵就是他們的死穴。
幸好我平時留了個心眼,每次甚至都會偷著備份複印件,就放在我隨身的包裏。
到了下午,李副總來了。
他這次沒帶那群打手,而是拎著兩盒盒飯,笑眯眯地坐到了我對麵。
“小張啊,還沒吃飯吧?”
“何必呢?”
“你看,你爸媽在老家擔驚受怕的。”
“你在這還要留案底。”
“以後你怎麼找工作?怎麼嫁人?”
他把盒飯推到我麵前,語氣像個慈祥的長輩。
“隻要你把彩票交出來,再簽個字。”
“公司不僅撤案,還給你十萬塊獎金。”
“這十萬塊,夠你回老家風風光光開個店了。”
我看著那盒飯,紅燒肉油膩膩的,讓人反胃。
“李副總,您那個私生子,今年上小學了吧?”
“聽說是在貴族學校,一年學費得二十萬。”
“您老婆要是知道了,不知道會不會去學校鬧?”
李副總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猛地一拍桌子。
“給臉不要臉!”
“張小雅,我告訴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你以為你手裏那點爛事能威脅到我們?”
“我們既然敢做,就有辦法平事!”
“你一個小財務,跟資本鬥?你配嗎?”
他站起來,湊到我耳邊,惡狠狠地說:
“你爸心臟不好是吧?”
“你說,要是這幾天,天天有人去給他送花圈,放哀樂。”
“他這老心臟,能不能挺得住?”
我猛地抬頭,死死盯著他。
我想咬斷他的喉嚨。
但我忍住了。
憤怒解決不了問題。
我需要機會。
我深吸一口氣,低下頭,裝作害怕的樣子,身體微微發抖。
“別......別動我爸媽。”
“我......我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