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背著婆婆想把死去的孩子葬在墓地,需要戶口本。
婆婆把戶口本看得比命還重,鎖在她房間的紅木櫃子裏。
趁著婆婆出門去打麻將。
我用早就配好的備用鑰匙,打開了她的房門。
房間裏一股濃重的檀香味,熏得人頭疼。
我打開那個上了鎖的紅木櫃子。
裏麵除了戶口本、房產證,還有那本她視若珍寶的老黃曆。
不知出於什麼心理,我拿起了那本黃曆。
翻開。
我愣住了。
黃曆上密密麻麻,有大量塗改液的痕跡。
我顫抖著手,翻到我生產的那一天。
原本的印刷體,雖然模糊,但依稀能辨認出寫著:【宜求醫、宜解除、宜出行】。
但是。
那行字被紅色的記號筆狠狠塗黑了。
旁邊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寫著:【大凶!忌出行!忌見血!】
我的血一下子湧上了頭頂。
根本沒有什麼“天意”!
根本沒有什麼“吉時”!
全是她改的!
我瘋了一樣往前翻。
我和李大強原本定的婚期,是個大吉的日子。
被她改成了“忌嫁娶”。
因為那天,她要參加老姐妹的孫子滿月酒,她想去顯擺她的金鐲子。
再往前。
李大強有個升職麵試的機會,那是他事業的轉折點。
那天被她改成了“忌出行,衝煞”。
李大強信了,沒去。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是因為她不想做飯,想把李大強留在家裏點外賣伺候她。
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
她根本不信命。
她隻是用迷信來包裝她極致的自私和控製欲!
她隻信她自己!
她就是這個家的皇太後,順她者昌,逆她者亡。
而我的孩子。
我那還沒來得及看這世界一眼的孩子。
竟然隻是因為她那天心情不好,或者單純想立威,就被她用一支紅筆,判了死刑!
我的手在劇烈顫抖,牙齒咬得咯咯作響。
惡心。
從未有過的惡心。
我想吐,想尖叫,想拿著這本黃曆衝出去跟她同歸於盡。
但我忍住了。
如果這樣,就太便宜她了。
我要讓她失去一切。
我要讓她在絕望中,看著自己一點點走向毀滅。
我拿出手機,把每一頁被塗改的痕跡,都拍了下來。
尤其是那幾個關鍵的日子。
拍得清清楚楚。
之後我把黃曆放回原處,鎖好櫃子,清理掉所有的痕跡。
趙春花。
既然你喜歡改命。
那兒媳婦就好好幫你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