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行冰冷的文字,讓我瞬間陷入了絕望。
我身上所有的錢,加起來不到一百塊。
這個城市這麼大,卻沒有一盞燈是為我亮的。
我沿著馬路,漫無目的地走著。
夜晚的風,涼意刺骨。
我隻穿著一件單薄的衣服,風吹過凍得我渾身發抖。
我想起七年前的那個晚上,是這樣的天氣。
我安撫著懷中哭泣的女兒,跪在醫院的走廊上求醫生救救他。
醫生隻搖了搖頭說:節哀。
我的天塌了。
可為了女兒,我把天硬生生扛了起來。
可現在想來,這一切竟然全都是他安排的劇本。
一輛黑色的轎車在我身邊緩緩停下。
車窗降下,是張律師那張沒有表情的臉。
“林女士,上車吧。我想,我們現在可以好好談談了。”
我沒有動。
“我們有什麼好談的嗎?”
張律師似乎沒料到我會是這種反應。
“林女士,江先生沒有惡意。他這麼做也是為了你好,完成最後的流程對你沒有壞處。”
“為了一個已經結束的項目把事情鬧大,這筆買賣對你十分不劃算。”
“項目?”我笑出聲來,“你們管這叫項目?你們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當成試驗品觀察了七年,現在告訴我,這隻是一個項目?”
我的聲音在空曠的街道上回蕩,我自己都沒意識到聲音大了好幾分。
張律師手裏拿著一個平板電從車裏下來,屏幕上還顯示著一份文件。
“林女士,或許你忘了。七年前,你和江先生結婚時,曾經簽署過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我的心臟猛地一跳。
是有這麼一份協議。
那時候我愛他愛得發瘋,他說什麼我信什麼。
他說這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未來,讓我簽我就簽了,連內容都沒仔細看。
“我記得。”
我的聲音幹澀。
“記得就好。”
張律師淡淡的露出了一個笑容,他把平板遞到我麵前。
“請看看這幾條,可能你當時沒有注意。”
我的目光落在被他手指點出的那一行小字上。
“補充協議第.5條:乙方(溫言)同意,自願無條件參與甲方(江尋安)主導的一切藝術創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行為藝術、紀錄片拍攝、社會實驗等。”
“在項目期間,乙方產生的所有生活開銷,均視為項目投資的一部分。乙方提供的所有勞動,包括但不限於家務、育兒、情感支持等,均屬於無償的藝術表演行為。”
“項目結束後,乙方無權向甲方主張任何形式的勞動報酬或精神補償。”
每一個字,無不淩遲著我的心臟。
無償的藝術表演。
我這七年的生活,我賣出去的每一根蔥,我為女兒熬的每一個夜,我流過的每一滴汗,現在都被定義成了一場免費的演出。
我所有的付出,我作為母親的身份,被這一紙條約否定的什麼也不是。
“所以......”
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在發抖:“我這七年......什麼都不是?”
張律師收回平板,平靜的宣判:
“從法律上來說,是的,林女士。你一無所有。”
我再也堅持不下去。
雙腿一軟,一屁股坐在了冰冷的地麵上。
世界開始在我眼前旋轉,視線也變得模糊起來。
在我徹底喪失意識前,我心中唯一的聲音,就是要讓江尋安血債血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