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
我借口回娘家。
其實去了律師事務所。
律師是我的大學同學。
聽完我的遭遇。
她氣得拍桌子:“這家人太不是東西了!”
她幫我分析案情。
“婚前房產,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
“那十萬塊是你個人存款,可以追回。”
“另外,你丈夫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我看著法律條文。
心裏漸漸有了底。
回家時。
丈夫和婆婆正在吵架。
“憑什麼要我出裝修錢?”
婆婆大喊:“你弟弟買房已經花光我們的積蓄了!”
丈夫不耐煩:“我的錢要留給小雅生孩子用。”
我站在門口。
靜靜聽著。
原來。
在小雅麵前。
連婆婆都要靠邊站。
晚飯時。
婆婆突然說:“把你那金鐲子給我。”
我愣住:“那是我媽留給我的。”
“反正你也不戴。”
她伸手就要搶。
我躲開:“這是我的東西。”
丈夫摔筷子:“給你就拿著,哪來這麼多廢話?”
我看著他們。
突然笑了。
“想要可以。”
我摘下鐲子:“按市價買。”
婆婆瞪大眼:“你瘋了?自家人要錢?”
我點頭:“親兄弟,明算賬。”
丈夫猛地站起來:“你最近是不是吃錯藥了?”
我直視他:“我吃的藥,不都是你們逼的?”
他愣住。
似乎沒想到我會頂嘴。
婆婆開始哭鬧:“我這是造的什麼孽啊,娶了個不孝順的媳婦......”
我冷冷看著。
不再像以前那樣哄她。
夜裏。
我偷偷翻丈夫的公文包。
找到一部舊手機。
打開一看。
全是他和小雅的親密照。
還有購房合同。
署名是小雅。
付款人。
卻是丈夫。
更讓我心寒的是。
一張B超單。
胎兒性別:男。
日期是我難產那天。
原來。
在我生死一線時。
他們在慶祝終於有了兒子。
我握緊手機。
渾身發抖。
這時。
門外傳來婆婆的聲音:“等她簽了字,就讓她滾蛋。”
丈夫答:“放心,她不敢不簽。”
我咬緊嘴唇。
直到嘗到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