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的判決下來了。
張靜,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盜竊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肖峰,作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那四十萬贓款,全數追回。
法庭宣判的那一刻,張靜徹底崩潰了。
她哭喊著,咒罵著,最後渾身癱軟,被法警拖出了法庭。
我沒有再看她一眼。
走出法院,陽光刺眼。
我的律師走到我身邊,遞給我一份文件。
“顧先生,這是法院關於您和張靜女士婚姻期間財產的清算判決。”
“根據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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