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
我的大腦一片空白,耳邊是持續的嗡鳴。
十年,是什麼概念?
是三千六百五十個日夜。
是我躺在這裏,像一株植物,慢慢枯萎。
而我愛的人,我最好的朋友。
他們在我不知道的時間裏,相愛,結婚,生子。
我的青春,我的未來。
我的一切,都被這輕飄飄的「十年」偷走了。
我記得意識恍惚之際,沈遲握著我的手說:「然然,等你醒來,我們就結婚。」
我記得許念在我耳邊哭著說:「姐姐,你一定要醒過來,我們還要一起開蛋糕店。」
可我醒來時,他們的婚禮,已經辦了七年。
他們的孩子,已經會叫爸爸媽媽。
而我,連一張請柬都沒收到。
「這不可能。」我喃喃自語,伸手去摸自己的臉。
指尖觸到的皮膚,依舊緊致,沒有皺紋。
我還是二十七歲的樣子。
可沈遲的眼角已經有了細紋。
許念也不再是那個紮著馬尾、笑容燦爛的女孩。
隻有我,被困在了時間的洪流裏。
「醫生說這是醫學奇跡。」沈遲的聲音裏帶著壓抑的激動,「你各項身體機能都維持在十年前的狀態,隻是......沉睡了。」
我看著他,忽然笑了。
「所以,在我沉睡的時候,你們就幫我把人生過完了?」
我差點哭出來,沈遲和許念的臉色同時僵住。
許念上前一步,眼眶紅了。
「姐姐,不是你想的那樣。你出事後,沈遲瘋了一樣守了你三年,公司都快破產了。」
「他賣了房子,賣了車,欠了一屁股債,給你用最好的藥,請最好的護工。」
「是我......我看不下去,一直陪著他,幫他還債,幫他撐起公司......」
她說著,眼淚掉了下來,一副情非得已的模樣。
「我們是在你被判定為植物人,醫生說你再也醒不過來之後......才在一起的。」
「我們等你等了三年,姐姐,整整三年!」
她每一個字,都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護,都在控訴我「不合時宜」的蘇醒。
是啊,我怎麼現在才醒。
我應該永遠睡下去,好成全他們的情深義重。
我沒理她,目光依舊鎖定在沈遲身上。
「她說的,是真的嗎?」
沈遲艱難地點了點頭,「然然,我對不起你。但那時候,所有人都放棄了,我......我撐不住了。」
「我以為我們這輩子,就這樣了。」
他從口袋裏摸出煙盒,手抖得厲害,半天點不著火。
我記得他以前從不抽煙。
他說煙味會嗆到我,影響我做蛋糕時的嗅覺。
「所以,你就找了另一個人,陪你走完下半生。」我替他說完。
病房裏再次陷入沉寂。
那個叫沈思然的小女孩,察覺到了氣氛不對,小聲地哭了。
許念抱起她,柔聲哄著:「念念不怕,媽媽在。」
那一聲「媽媽」,叫得我心碎。
我閉上眼,腦海裏閃過無數畫麵。
是我和沈遲擠在十幾平米的出租屋裏,暢想著未來要買一個大房子。
是我為了省錢給他買一台高配電腦,連續吃了兩個月泡麵。
是許念失戀時,我抱著她哭了一整晚。
告訴她「沒關係,你還有我」。
那些過往有多溫暖,現實就有多殘酷。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我再度開口,聲音裏不帶情緒。
許念抱著孩子,匆匆對沈遲說:「小遲,我先帶念念回去,你......你好好陪陪姐姐。」
她走了。
病房裏隻剩下我和沈遲,還有那麵牆上,刺眼的電子鐘。
上麵顯示著日期。
距離我二十七歲的生日,已經過去整整十年零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