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父母車禍雙亡,十歲的她被接到舅舅家寄養,所有人都提醒她記住這份恩情。
而季晨作為她的青梅竹馬,成了她灰色童年裏唯一的亮色。
他逗自己開心,哄自己不哭,也成了唯一一個願意拉她一把的人,沒有依靠的她將季晨當做自己最後後盾。
所以順理成章的,她就成了季晨的人。
這些年季晨身邊人沒斷過,但是她永遠都在。
她以為自己是季晨心裏那顆常青樹,不倒翁......女主人。
原來,她一直都高估自己的地位了。
如今真正的女主人來了,她得騰地兒。
管家在門外通報,聲音裏帶著幾分不自然。
“小姐,季少爺來了。還帶了... 一位客人。”
桑挽惜的手指猛地掐入掌心,疼痛讓她保持清醒。
她早該料到,隻是沒想到會這麼快。
客廳裏,季晨正攬著一個身材高挑的女孩的腰,低頭在她耳邊說著什麼,逗得那女孩嬌笑連連。
季晨抬頭看見她,笑容不減。
“挽惜,這是蘇語茉,我女朋友。蘇語茉,這就是我常提起的桑挽惜,像妹妹一樣。”
像妹妹一樣。
五個字就將她十五年來的所有感情定了性。
原來是語茉,不是挽惜。
蘇語茉親熱地拉住桑挽惜的手。
“晨哥總提起你,說你特別... 貼心。” 她上下打量著桑挽惜,目光在桑挽惜簡單的白襯衫和牛仔褲上停留了片刻,紅唇勾起一抹不易察覺的譏誚。
桑挽惜聞到了蘇語茉身上濃鬱的香水味。
她不喜歡。
“你好。”
桑挽惜輕聲說,試圖抽回手卻被握得更緊。
“我剛從國外回來,對這裏一點都不熟。晨哥說你最了解這座城市了,能不能帶我逛逛?”
季晨走過來,自然地摟住蘇語茉的肩,他的眼神掃過桑挽惜,帶著某種她讀不懂的情緒。
“挽惜對這裏確實熟,你們女孩子一起玩也方便。別太晚回來。”
桑挽惜成了前暗戀對象新歡的導遊。
商場裏,蘇語茉在前麵走著。桑挽惜跟在她身後,像個無聲的影子。
蘇語茉指著一個展示櫃問,得到肯定的答複後,她轉頭對桑挽惜笑笑。
“這款包有鱷魚皮的嗎?晨哥給了我他的副卡,說喜歡什麼隨便買。”
蘇語茉突然湊近,香水味撲麵而來。
“你知道嗎?晨哥說你們從小一起長大,你就像他養的一隻小狗,乖順又忠誠。他說你父母死後,要不是他求情,你舅舅早把你送孤兒院了。”
桑挽惜的呼吸一滯。
他說過不會把這件事情告訴別人的!
十歲那年,季晨蹲在她麵前,輕輕擦去她眼淚的畫麵。
他說:“挽惜別怕,我會一直保護你。”
原來在他心裏,那隻是對一隻流浪狗的憐憫。
“嗯。我一直很感激。”
蘇語茉似乎沒料到這樣的反應,眯起眼睛打量她片刻,突然笑了。
“你倒是識趣。不過現在女主人回來了,小狗該學會認位置了,對吧?”
她們路過一家高檔鞋店時,蘇語茉硬拉著桑挽惜進去。
蘇語茉拿起一雙銀色細跟高跟鞋。
“這雙怎麼樣?我覺得特別配你。”
桑挽惜看了一眼標牌上的數字,相當於她三個月的生活費,她不怎麼用季晨的錢,也不喜歡奢靡,從不買奢侈品。
“不用了,我平時不穿高跟鞋。”
蘇語茉委屈地撇嘴。
“看不起我送的禮物?那我讓晨哥來評評理...”
“我試。” 桑挽惜打斷她,伸手接過鞋子。
36碼的鞋對桑挽惜 38 碼的腳來說太小了。
但她硬是把腳塞了進去。
站起來時,一陣尖銳的疼痛從腳趾傳來,她咬住下唇不讓自己出聲。
“真好看!” 蘇語茉拍手笑道,“就這麼穿著吧,我們再去別處逛逛。”
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腳趾被擠壓得失去知覺,腳後跟磨出了水泡又破掉,黏膩的血液浸濕了絲襪。
蘇語茉故意帶著她走了大半個商場,時不時停下來問。
而當桑挽惜剛要點頭,她又會突然發現。
“你臉色不太好,是不是累了?要不要休息?前麵那家店一定要去看看。“
黃昏時分,她們終於回到別墅。
逛了整整五個小時,這是蘇語茉給自己的下馬威。
桑挽惜的腳已經痛到麻木,眼前一陣陣發黑。
季晨站在門口等他們,看到桑挽惜慘白的臉色,眉頭皺了起來:“怎麼回事?”
蘇語茉搶先道,親昵地挽住季晨的手臂。
“挽惜穿了我送她的高跟鞋,可能不太習慣。我好累啊,抱我上樓好不好?”
季晨的目光在桑挽惜血跡斑斑的腳踝上停留了一秒,就移開了。
他彎腰抱起蘇語茉,溫柔的吻在她的額頭。
季晨頭也不回地對桑挽惜說。
“去處理一下。別弄臟地毯,那個是意大利的,很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