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李祥是自由戀愛。
她家就在我家隔壁村,養牛的,每天七八點鐘總能看見他騎著自行車拉著兩桶奶去賣。
一來二回慢慢就熟悉了。
後來我跟著他去賣牛奶,看著溫度計在液體上沉沉浮浮,還挺有趣的。
我也跟著他學擠牛奶,用凡士林抹在奶牛的乳頭上,摸上去軟軟的,很好玩。
他會用自行車帶我去鎮上看露天電影,買一毛錢一根的冰棍,還會給我唱跑調的歌,逗我開心。
那時年輕,以為這就是愛情。
所以二十歲那年,當他拿著一塊肉到我家提親時,得到了我父母的嚴厲反對。
可我堅決要嫁他。
媽媽恨鐵不成鋼,雞毛撣子打得毛都掉光了,“我說不準嫁就不準嫁,他家窮得連片蓋房子的瓦都沒了,你嫁過去就是吃苦的命。”
那時,我家是出了名的富裕,全村就我家和大隊上有黑白電視機。
而李祥家,窮得隻有過年才吃得上肉,還是我拿給他的。
“反正我就隻嫁給他,你不讓我嫁,那我就去當尼姑,誰也不嫁!”
“你,你是要氣死我。”
我媽把我關在家裏,不讓我和李祥接觸。
沒有手機,我和李祥徹底斷聯。
但我沒有屈服,依舊誓死要嫁給李祥。
打也打了,罵也罵了。
我媽見我軟硬不吃,直接氣病了,可我還是沒鬆口。
我媽在家躺了好幾天,這幾天,李祥天天來我家獻殷勤,我媽不給他好臉色,他也不生氣。
終於在一個晚上,媽媽把我叫到房裏談話。
她說:“五啊,不是媽心狠,實在是他家太窮啦,但凡條件好點,媽也不阻攔你去找幸福。”
“你在家重活都沒幹過,幾個姐姐都寵你,要嫁到他家,你可怎麼活啊?”
說著,我媽流下眼淚來。
“可是媽,他真的對我很好。”我窩在媽媽懷裏。
“嫁人,不就是要嫁給對自己好的人嗎?他現在窮是沒錯,可我相信,他不會窮一輩子的。”
媽媽摸了把臉,輕歎:“算了,你明天把他叫來吧。”
我欣喜地應下。
於是,我如願地嫁給了李祥。
事實也正如我媽說的那樣,嫁到窮人家,隻有受苦的份。
擦掉墓碑上媽媽照片上的灰塵,我苦笑著,“媽,我用三十年證明了你說的是對的,嫁給李祥,沒有幸福,是我錯了。”
我靠在墓碑上,就如當年靠在媽媽懷裏一樣,陽光照下來,是暖的。
就在這時,刺耳的鈴聲響起來。
我點擊接通,對麵傳來兒子不悅的聲音。
“媽,我聽爸說你離家出走了?這麼大個人了怎麼還和小孩子一樣?快點回家吧,爸也挺著急你的。”
我頓了下,覺得該告訴兒女們一聲,便說:“今晚你和你妹回家一趟吧,我有話和你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