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山村住了下來。
爸媽對我視如己出。
妹妹圓圓雖然不能說話,但她會用畫畫表達對我的喜歡。
我的左耳,聽力永久性受損。
但沒關係,右耳還能聽。
爸爸媽媽湊錢,給我補辦了戶口。
我成了許樂,戶口本上,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我玩命地學習。
我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永遠是年級第一。
村裏人都說,許家養了個文曲星。
隻有隔壁的劉嬸,總說酸話。
“一個買來的賠錢貨,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
“早晚是別人家的人。”
我媽會拿著掃帚把她打出去。
“滾!我家樂樂比你家那十個兒子都強!”
我考上A大的那天。
全村都來慶賀。
劉嬸又來了。
她喝了點酒,拉著我爸。
“老許,你家發財了,可別忘了我啊。”
“當年要不是我沒看上,這狀元媽,可就是我了。”
“你得給我封個大紅包!”
我爸許建軍是個老實人,被她說得臉通紅。
我端著一杯酒走過去。
“劉嬸。”
我把酒遞給她。
她笑著來接。
我手一鬆,酒全灑在了她身上。
“哎喲!”她跳了起來。
我冷冷地看著她。
“劉嬸,我爸媽養我十年,恩重如山。”
“你再敢提一個‘買’字,我就去警察局告你。”
“告你什麼?”劉嬸叉著腰,“告我知情不報?”
“不,”我笑了,“我告你,當年齊老四拐賣兒童,你是同夥。”
劉嬸的臉“刷”地白了。
“你......你胡說八道!”
“我胡沒胡說,你心裏清楚。”
“你當年還想三百塊買我,這叫‘意圖參與人口買賣’。”
“齊老四前年就被抓了,判了十五年。”
“你想進去陪他嗎?”
我學了法律。
我不再是那個任人宰割的小女孩。
劉嬸嚇得屁滾尿流地跑了。
世界清靜了。
我拿著大學錄取通知書,給爸媽磕了三個頭。
“爸,媽,等我回來。”
“我一定讓你們過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