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她們所說的細節記錄下來後,法官又轉向小芳。
“你是幸存者裏麵唯一一個外地人,或許你能提供其他視角的信息。”
小芳聲音顫顫巍巍地講述她的經曆。
“我是來這邊做鄉村實地考察的,然後拍素材的過程中迷路了,手機又沒有信號,是村裏的王大爺剛好路過,就好心收留了我。”
“結果村裏的信號站剛剛好壞了,王大爺說過幾天能修好。聽說我是來調研的大學生,他熱情歡迎我在這裏住幾天,說是等信號站修好再走更安全。”
“當時天色也晚了,我就接受了他的好意。”
“第二天王大爺要出門,說是有人家辦婚前酒。我已經打擾到別人了,也就沒好意思再去蹭酒席。所以王大爺一家出去了,我一個人留在屋子裏。”
“王大爺家離廣場挺近的,一開始我聽見了熱鬧的宴席聲,後來就安靜了。我以為是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儀式,沒有忍住,就想著去悄悄看一眼。”
“結果卻看到了她舉著火把,站在很多被綁著的村民麵前,一下子就點燃了他們!”
說到這裏,小芳驚恐地看了我一眼。
“所以我就報警了。但是我不敢出去阻止她,我真的很害怕......”她抽泣起來,滿眼愧疚。
法官柔聲安慰她:“你已經很勇敢了,不要自責。”
“應該感到愧疚的是殘忍犯罪的殺人凶手!”她嚴厲地瞪視著我,然後宣判。
“結合目擊證人提供的證詞,有理由認為你是反社會人格,受到長期的壓抑,所以被父親的行為刺激到後,犯下了激情殺人的惡行。”
我懶洋洋地拖長了聲音。
“我抗議——我無罪——”
她一敲法槌,勒令我停止喧鬧。
“你一直宣稱自己無罪,但又沒有可靠的證據。可是,你親手殺害了二十三條人命是證據確鑿的!”
“再這樣惡意拖延下去,法院隻能強製執行了。”
這時,一名助手上前,附耳對法官說了幾句話。
她沉眸看了我一眼,開口說:
“警方搜查到了這個案件的相關物證,很大概率與被告花念安的犯罪動機有關係。”
說完,法官隨即將幾張照片投屏到了顯示器上,轉頭問我。
“被告花念安,你現在可以說實話了嗎?”
第一張照片是一個巨大的木箱子,裏麵裝著一捆捆紙幣。
每一捆的紙幣厚薄不同,最頂上還夾著一張寫了不同名字的紙。
“你認識這些名字嗎?”法官問。
我回道:“都是村裏的人,每張紙上的名字都是一戶人家。”
很快,法官就發現紙上的名字裏,沒有在場的任何一位幸存者。
“這就是你在等的證據嗎?一份複仇名單?”
我笑出了聲:“別急呀,再看看另一張照片呢?”
在場的所有人都將目光投到照片裏的那張紙上。
紙上白紙黑字寫著“賣女契約書”。
【本人花石,因家境貧寒,自願將女兒花念安(現年2歲)賣給流水村江家。成交後,女兒的生養死葬全由流水村江家負責,我代表槐村全體村民,從此與女兒恩斷義絕,再無任何瓜葛,既無權幹涉她的一切事務,也絕不反悔找補,日後無論何種情況,都不會再聯係或認領。】
正文下麵是幾個簽名和數個指印。
“這些簽名是村長和村裏一些長輩的,指印是村民們的。”
“這是一份由全村有話語權的人共同通過的放逐書。”
現場一片死寂,一時間隻聽得到我的聲音。
“這是嫁女兒嗎?看起來怎麼像封建年代的賣女契啊!”旁聽席有人小聲問。
緩過神來,法官輕咳一聲。
“賣女契已經沒有法律效力了,如果你遭到了不法侵害,應當及時報警,而不是做出這種甚至賠上自己未來的、無法挽回的事情。”
我扯了扯嘴角:“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報過警?”
沒等法官回應,我眨眨眼,又微笑起來。
“我給大家講一個故事吧,故事有點長,但是相信大家聽完之後,就會知道我殺人的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