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渾渾噩噩地被兩個保安“請”出宴會廳的。
外麵的冷風一吹,我打了個哆嗦,才找回一絲微弱的神誌。
我不能就這麼算了!
那個家,是我用一車車蔬菜,一斤斤白菜換來的!
那個家,是我一磚一瓦,用我全部的青春和血汗親手建立起來的!
我憑什麼要讓給他們!
我發瘋似的跑回家,用鑰匙打開門,衝了進去。
可眼前的景象,卻讓我再次如墜冰窟,渾身冰冷。
客廳裏,那個叫李薇的女人,正像個高高在上的女主人一樣,悠閑地坐在我最喜歡的那張沙發上。
她指揮著兩個工人,把我的衣服、我的鞋子、我用了十幾年的搪瓷杯子,一件一件地從房間裏清出來。
然後,像扔垃圾一樣,堆在了門口。
她甚至,還穿著我那雙毛茸茸的、我最喜歡的兔子拖鞋。
看到我,李薇一點也不意外,她端起桌上的咖啡,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才抬起眼皮,對我露出一個勝利者的、輕蔑的微笑。
“秀梅,你回來了?”
她頓了頓,故作驚訝地捂住嘴,“哦,不對,學軍說了,應該叫你陳姨才對。”
“學軍跟我說得很清楚,你隻是我們家雇了二十年的保姆。”
我氣得渾身發抖,血液倒流,指著她嘶吼道:“這是我的家!你給我滾出去!”
李薇輕笑一聲,那眼神裏滿是毫不掩飾的鄙夷。
“你的家?陳姨,你是不是沒睡醒?”
她放下咖啡杯,緩緩站起身,走到我麵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就像在看一隻卑微的螻蟻。
“這房子的房產證上,寫的可是顧學軍的名字。”
“從法律上來說,你隻是一個住在這裏的租客,哦不,保姆而已。”
“你,沒有資格住在這裏。”
她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根淬了毒的針,狠狠紮在我的心上。
是啊,當年買房子的時候,顧學軍說他一個大男人,是家裏的頂梁柱,房產證上寫女人的名字會被人笑話。
我信了,毫不猶豫地就把我賣掉父母留下的祖宅換來的所有錢,全部交給了他。
房本上,也隻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
我以為我們是夫妻,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卻沒想到,這成了他今天將我掃地出門最有利的武器。
李薇看著我慘白如紙的臉,得意地勾了勾唇角。
“看在你照顧學軍和孩子們這麼多年的份上,我不跟你計較。”
“我給你三天時間,把你的這些垃圾都搬走。”
“三天後,如果你還賴在這裏,我就隻能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了。”
說完,她嫌惡地瞥了一眼門口那堆屬於我的“垃圾”,轉身走回沙發,仿佛多看我一眼都臟了她的眼睛。
我再也忍不住,衝上去就要和她拚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