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莫一月後,裴逸舟找到我,說是可以啟程回京了。
我麵無表情的點點頭,提上早已收拾好的東西準備上馬車。
可誰知,裴逸舟卻忽然攥住我,欲言又止道:
“琳琅,我思來想去,留阿虞一個孕婦在漁村裏,到底不安全。”
“你也遭過匪劫,應是最能理解這種感受,不如就讓她和我們一起回去罷。”
我緩緩抽出自己的手,別開頭道:
“你隻是放不下心你的骨肉,何必以我的名頭,找一個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
被我戳穿,裴逸舟略微不悅。
在他下一次開口前,我率先說出口:
“那麼,你要許她什麼,貴妾,還是平妻?”
裴逸舟深吸了口氣,道:
“是正妻。”
我猛然抬頭。
饒是已經不需要這名分,卻還是幾次三番被他的想法刷新下限。
他眼神閃躲,有些心虛道:
“妾的孩子不如正妻的尊貴,阿虞她少時就是因為妾室之女這個名頭,才被嫡女發賣出家,流落至這個小漁村。”
“現下她懷了孩子,要的不過是這點安全感,我又如何能拒絕?”
聽見這話,我諷刺的勾了勾嘴角。
人啊,總想要的更多。
起初是一個孩子,後來是一個正妻之位,再後來又是什麼?
我掐了把手心,問他:“那麼我呢,貶妻為妾?”
哪知裴逸舟卻冠冕堂皇道:
“你既能尋我三年,如此愛我的話,我的孩子便是你的孩子。”
“為了孩子,你忍一忍又如何?何況你也生不出孩子,這正妻位置給便給阿虞罷......”
我渾身涼了個透,麻木的望向他,
“你竟還能記得,我不能有孩子?”
那是四年前,裴逸舟初中舉人,遭人眼紅下毒。
是我誤打誤撞替他喝下那杯酒,命是保住了,卻傷了內裏,終身不得再有孩子。
裴逸舟有一瞬的啞然,很快說道:
“待我歸家,會補償你的。”
說罷,局促離去。
我盯著他的背影,好半晌才提上一口氣,將眼淚化在手背上。
天空緩緩落下一隻白鴿,我默不作聲攏下從京城傳回的婚書。
那人已經在京城備好聘禮等我了。
裴逸舟,這是我陪你走的最後一段路。
此去之後,再無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