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立刻聯係了搬家公司。
回到我們住了五年的房子,這裏所有東西,都是我親手設計的。我曾以為,這裏會是我們一輩子的家。
現在看來,就是個失敗品。
我打開衣櫃,麵無表情,把我的衣服、包、鞋子,一件件扔進行李箱。
收拾到一半,他回來了,背上裹著滲血的紗布,臉色慘白。他衝進來,搶過我的裙子摔在地上。
“蘇晚!你發什麼瘋!”
他一開口,就是罵我。好像錯的人是我。
我懶得理他,撿起裙子,繼續裝箱。
“你又在發什麼瘋?把一個死人紋在背上,還想讓我誇你?”
“她不是死人!她是清月!”顧言情緒很激動,“她是為了救人才死的!她是英雄!你為什麼對一個死人有這麼大的惡意?”
“你就不能大度一點嗎?我隻是想紀念她,這有什麼錯!”
又是這套話。
用道德壓我,用死人壓我。
我冷笑:“就衝你這句話,這手必須分。”
“我紀念她,誰來紀念我這七年?顧言,你的新家都建在背上了,你家人也齊了,還要我這個外人幹嘛?”
我裝好證件,拿出狗繩。
顧言愣住了,他知道,我不是在說氣話。但他還是想把錯都推給我。
“我們都要訂婚了,你別這麼幼稚行不行?為這點小事鬧,有意思嗎?”
我看著他:“這不是還沒訂嗎?正好,省得退婚了。”
他氣得臉都紅了,想上來拉我。
我牽著可樂退後一步,先開了口:“你自己冷靜一下吧。我今天就搬走,這房子,留給你和你的‘家人’。”
說完,我拉著可樂,離開了這個我曾經以為是“家”的地方。
“所以,你連狗都帶走了?”
周然聽完,一邊幫我搬行李,一邊咂嘴。
“你就不怕顧言告你?”
我把最後一個箱子推進客房,累得坐在地上。可樂很乖,用大腦袋蹭我的手。
“買狗的錢是我出的,芯片登記的也是我名字。法律上,它是我的。”
周然翻了個白眼,“你行,談戀愛的時候就算計著分手了是吧?”
她還是不理解。
“晚晚,我知道他做得不對,但七年的感情,真就這麼扔了?一點機會都不給?”
在她看來,分手應該是攢夠了失望才離開。
可我為什麼要給他機會,讓他一次又一次地傷害我?
感情裏原則性的問題,犯一次就夠了。
“周然,這不是一個紋身那麼簡單。”我看著她,“這是他在試探我。”
“他在試探我的底線。如果我這次忍了,接受他背上紋著林清月,那下一步呢?是不是要在家裏給她立個牌位,過年過節讓我一起拜?”
“我不可能為了一個男人,把我的底線越降越低,最後變成一個連自己都看不起的怨婦。”
周然皺著眉,眼神很複雜。
“那你這七年的青春呢?就這麼喂了狗?”
我沒說話。
七年喂了狗,總比一輩子喂了狗強。
她歎了口氣:“行吧,你決定了就行。別後悔。”
我怎麼會後悔。
我隻會慶幸,慶幸在他把刀徹底捅進我心裏之前,我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