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同大姐姐一起回來的,還有她帶給我的一門親事。
她成了包工頭的情人,穿著亮閃閃的旗袍,金項鏈墜著玉佛,一看就發達了。
拿著一張三十萬的支票,直接甩在了我爸媽眼前。
“能為霍家那個傻少爺衝喜,也算是你的造化。”
“衝好了一輩子為奴為婢,衝壞了就當陪葬了。”
“來弟,你向來聽話懂事,想來也肯定願意為家裏出這份力,對嗎?”
大姐姐死死盯著我,一雙淬了毒的眼睛,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剝。
爸媽盯著那張隨時可兌換的支票,臉都笑爛了。
“來弟啊,霍家是有錢人家,往後也少不了你吃穿,多好的出路啊!”
“這三十萬能讓家裏輕鬆不少,你最懂事了,就當幫幫爸媽,行嗎?”
我靜靜地看著他們。
也許向來對他們有求必應,聽話懂事的我,第一次沉默了。
爸媽眉頭一蹙,又急又氣的開始罵我,
“怎麼這麼不聽話?你不嫁你弟兩口子吃什麼?”
“早知道養你這麼大就會拖家裏後腿,還不如當初把你生下來就扔了!”
就連站在一旁的弟弟,此時也拿出一幅當家作主的樣子教訓我,
“當女兒的,為家裏多付出不是應該的嗎?等我以後有出息了,絕對記著你的好,給你撐腰。”
看著爸媽涼薄的樣子,我困惑了。
在這個家裏明明我最聽話,可為什麼到最後,他們還是要把我賣給傻子衝喜?
見我愣住,大姐姐瞥過我身旁的繪畫板,嘴角一勾。
然後,她一腳踹翻了我的畫板,迅雷不及掩耳的撕碎畫本,最後折斷了我的畫筆。
大姐姐洋洋得意的看著我,當著我的麵,毀掉了我生命中最為珍視的東西。
我怔了怔,目光徹底陰暗了下來。
再抬眼時,我的麵上已經波瀾不驚,聲音淡淡的,
“我聽話,我嫁。”
爸媽瞬間麵色一喜。
隨後,卻忽然想起來什麼似的,緊緊攥著我的手,抹了幾滴眼淚,
“來弟啊,爸媽就知道你最懂事了。”
“對了,那避免夜長夢多,那明天一早你就走吧。”
“乖女兒啊,大膽往前走別回頭,就當我們都不在了。”
我點點頭,不動聲色地抽回了手。
當晚,我把一瓶百草枯,全部倒進了飯菜。
然後,端上了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