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的時候,我迷上了一個搞文藝的女孩。一天,我把她約到公園。在湖邊的長椅上,我們倆從下午一直坐到天黑。湖上的船都收了,一輪明月懸掛在天邊。女孩沉浸在美景裏,我心裏想的卻是總這麼坐下去也不是長久之計,倆人的關係應該有一些實質性的進展。而且,我肯定把我的想法表示了出來。要不然,女孩不會說出下麵的話。由於時隔太遠,她怎麼說的我記不住了,大意是她希望能跟我保持一種純潔的友誼,讓所有的人都羨慕我們。我顯然是受了感染•,頓時拋棄了所有的衝動,覺得自己的愛情又上了一個新的台階c當時的夜色也十分爭氣,特別有助於幫我營造我內心的田園。如果換一種月黑風高的天氣就難說了,至少會使我的心境十分惡劣。
現在的人很難理解,為什麼活著要。這個問題我也是近些年才反應過來的,慢了不止半拍。但過去我確實沒少羨慕過別人。小到看人家吃饅頭片兒抹芝麻醬,大到看班幹部放學後留下來開會,這在當時幾乎是一種特權。所以,一聽女孩說要讓別人羨慕我們,找不著北也屬正常。不幸的是,事情的發展跟我們原來的設想存在很大的差距,還沒等讓人家羨慕我們,我們就吹了。如何被人羨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了我的心病。經過細心觀察,我得出如下結論,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不但自己要過得好,而且要好給別人看,這聽起來很像方便麵的廣告。生活質量的好壞標準要比食品複雜一些,這其中包含了一些諸如幸福啦、節製啦之類的抽象因素。我曾經按那個女孩的思路設想過我們的生活,拉手擁抱接吻一概全免,整天坐在河邊,白天看彩虹,夜晚數星星。出門時自然要帶上小籃子和小鏟子,在公園裏挖挖蘑菇,順帶手埋葬一下私心雜念。我這麼講不是要嘲笑這個女孩,怪隻怪我們當時太年輕了,還不懂得把現實生活和內心生活分開。
這些年也有人表示過羨慕我,但我聽了後心裏很不是滋味。因為他們不是羨慕我一天能吃五頓飯,就是三天三夜不合眼,把時間都用於發呆、聊天和玩牌。唉,時代真的在變,與其讓別人羨慕,還不如自己羨慕自己。
200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