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等了十幾分鐘,終於,一輛警車開道,我們5輛車跟著,浩浩蕩蕩的開了3分鐘,在一個黑漆漆的路口停下。
路口停滿了各類警車,密密麻麻3,40人,大多數穿著製服,也有些便衣,但很明顯也是警察。現場沒有家屬模樣的人。
結合市局的副局長到場,誰都知道,這事大了。
說實話,當時我們都很興奮,沒什麼悲哀,同情之類的悲憫之情,至少我是這樣的——這也是救援人員進入現場時應有的態度。
我一直把溺水或者失蹤甚至廢墟下的人稱為“目標”,可能有些冷漠,但這樣能讓救援人員冷靜客觀的把精力全部集中到“搜索”的技術環節上,而不是為了目標是自殺或者他殺,是老頭或者孩子,甚至好人壞人等這些對搜救毫無用處的無效信息分散注意力。
現場有兩艘當地特巡警的橡皮艇。很明顯,那些警察不會裝。隊長安排了兩個人幫警察裝船,和我跟著帶路的警察往裏走了大概300多米,來到了目標水塘。
那些天下雨,路很不好走,也黑,這300米,深一腳淺一腳的很難走,如果不是水塘口有專人打著手電照路,摸黑走很容易直接“走”進水塘。
水塘不大,麵積也就一個半籃球場左右,呈葫蘆形,細腰兩頭粗。
現場的警官介紹,下午是附近村民看到被繈褓裹著的孩子漂在水麵上,突然想起來我們分析的有道理,就想讓我們來這個地方繼續找;但很快市局派人過來,並且帶來了“水鬼”——其實就是那種穿高腰皮褲的漁民,所以就讓我們回去了;水鬼下水摸了半天,發現右側那邊太深了,走不下去了;分局安排了水泵,想把水抽幹,但市局副局長來看了以後說這麼抽太慢,不管用什麼辦法,明天早上那些媒體趕過來之前,必須找到人,分局被逼的沒轍了,所以又回頭我們,其實,我們就是那“死馬”。
我和隊長折返準備裝備。在安裝聲納的時候,有個穿便衣的中年男子走過來很小心的我:“你好,請問你們是怎麼找水下的目標的?哦,我是五處的,這是我的證件。”
很多人都知道五處是幹嘛的,我也沒看他的證件,邊安裝別給他介紹起了聲納。那天是我第一次獨立安裝聲納,過程中還裝錯了好幾次——好在,他也開不出來。
後來,這個警官直接聯係過我們很多次,直至今天,我們都是很好的朋好友。
我這人屬於比賽型選手,平時訓練就那樣,但真的上場了,我很容易超水平發揮,有時候運氣還好。
有了之前的經驗,我們下船後直接使用“拉繩法”操舟,小水塘,沒風沒浪的,船走的很平穩,關鍵是,看來了很專業!
那會我們對聲納圖像研判基本處於幼兒園的水平,但蒼天有眼,為了不負我們一年多的等待,不負我們今天一天就跑了三趟,不負我們太需要一次成功了,很快,一個物體顯示在聲納屏幕上。
在今天看,那個目標的疑似度不足50%,一般超過這個值,我們才會下鉤子確認,除非沒有其他疑似度更高的目標了,而那天,根本就沒有其他目標。
我和隊長在船上交換了一個眼神,反正我們就是“死馬”,本就是用來試的,試就試,無所謂。
作戰決心已定,隊長上岸取了鉤子,我對著聲納嘗試著調整角度,鉤子入水,沒挪動2,3米遠,隊長手裏的鉤子突然一沉,緊接著一輕,隊長低聲喊著,有東西!
我舉著手電來到船頭,順著打撈鉤的繩子照了下去,隨著收繩,水下大概30公分處出現一個輪廓,半秒不到,一隻手和半張臉就出現在水平麵以下。
感覺最後那20公分,屍體像是自己跳出來的一樣,瞬間就呈現在我麵前:膚色蒼白,緊閉雙眼,一隻手“抓”著一個打撈鉤,並且“抓”的很緊!
那是我第一次很近距離直麵屍體,沒什麼恐懼,但感覺有些詭異。
因為距離很近,我的手電也亮,沒等我們抬頭,岸邊先傳來一陣騷動。有幾個身影開始跑動起來,然後是很多打電話彙報的聲音。
隊長依舊拉著屍體,似乎也頗為意外。我仍趴在船頭,沒起身,回頭看著船上的兩個人——我能感覺到大家都在強忍著興奮,這一刻,我們等了一年半!當時的心情,我猜差不多和李雲龍全殲山崎大隊類似吧。
但畢竟我們還拽著一具屍體,死者為大的傳統我們還是有數的。
岸上同時冒出3,4 個指揮我們靠岸的聲音,我們在原地沒動,趁機平複著心情,直到岸上隻有一個聲音出現。
我們結束的時候也就12點半,但派出所的所長堅持著不讓走,一個都不許走,說是副局長交代了,必須招待一頓宵夜,並且說這裏是農村,飯店關門早,我們目標出水時他們就派人把老板叫了回來,重新開門做飯,我們不去就浪費了。
就這樣,我們差不多被3,4個警察“押”著回到派出所門口,強製宵夜,我們所有人平生都是第一次。
席間所長說這次我們算幫我他們一個大忙!因為涉及未成年人,這種案子非常麻煩,如果找不到人,後麵的偵破無法推進,沒法向家屬交代,輿論方麵也很被動。
說話間拿出一條煙和一萬塊錢,說都是副局長讓準備的。
當時我們都覺得能把活幹成了就比什麼都強,公益救援也不能收錢,推讓了半天,收了煙現場分了,錢是堅決不收,換麵錦旗就行,當場把所有的警察感動的不要不要的——感覺終於見到傳說中的“情懷”了。
後來隨著隊伍的發展,對資金的需求越來大,我們改了規矩,政府單位給費用就收,不給不要;個人家屬的費用堅決不收;包括一些保障任務,如果是公益活動,不收費;商業賽事,演出,不明碼標價,憑自願,該收就收——我們做公益,但不是廉價或者免費勞動力。
那天搞到差不多淩晨3點,到家洗個澡天都快亮了。
第二天上午,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說是刑偵分局法醫中心的,請我確認一下,昨天目標鉤到的左手還是右手?我想了想,確認是右手,對方反複確認了三遍才掛斷了電話。
這次我們是鉤子正好鉤在手心,感覺像握著鉤子上來的。我曾經看過一張圖片,目標自己抓著打撈架的斜杆上來的,完全沒鉤子啥事。
外人一定都覺得不可思議,但幹多了,就見怪不怪了。用我們的行話說,也算目標自己想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