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常年擺弄相機和畫筆,指腹帶著薄繭,擦過皮膚時帶著酥麻的癢。
我閉了閉眼,疲憊地推開了他。
我得承認,我很迷戀季沉的身體。
當初追他,就是因為在畫展上看了他一眼,驚為天人。
但或許是剛飛了十幾個小時,又或許是剛才那個女人,我現在隻覺得反胃,一點興致都沒有。
季沉很少被我拒絕,愣了片刻,臉色微沉。
“鬧什麼脾氣?”
我低下頭,看到了玄關地毯上,有一隻不屬於我的,孤零零的梵克雅寶耳釘。
季沉顯然也看到了,他“嘖”了一聲,表情有些不耐。
客廳裏陷入死寂,他從煙盒裏又抽出一支點上,煙霧繚繞。
“她就是個模特,喝多了沒地方去,我收留她一晚。”
“我們沒幹什麼。”
我看著他,我們的視線被白煙隔開,誰也看不清誰的表情。
但我們都心知肚明,這個借口有多麼拙劣。
這不是季沉第一次出軌。
他大概是天生就該活在萬花叢中,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就是這樣。
那時公司要辦一個藝術聯名,閨蜜帶我去見那個小有名氣的先鋒攝影師,說他才華橫溢,但脾氣很臭。
我對藝術家沒什麼好感,總覺得矯情。
直到季沉走進來。
他穿著簡單的白T恤,頭發微長,在腦後隨意紮了個揪,幾縷碎發落在高挺的鼻梁上。
他一進來,整個會議室的空氣仿佛都稀薄了。
那張臉,是上帝最精心的傑作。
他抬眼,那雙桃花眼掃過來,帶著漫不經心的疏離。
那天他說了什麼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滿腦子都是怎麼把他搞到手。
下了會,無數人圍上去想加他微信,都被他冷著臉拒絕了。
隻有我,鍥而不舍地堵在停車場。
母胎單身24年,那是我這輩子最大膽的時刻。
季沉大概是被我纏煩了,也可能是覺得新鮮,總之,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一直到現在,四年。
可我知道,這四年,季沉從沒真正愛過我。
或者說,他也愛我。
愛我的獨立、懂事、能幫他處理那些亂七八糟的公關危機,愛我從不計較他身邊那些花邊新聞。
每次被我抓到,他隨便給個借口,我都會原諒他。
他曾嘲笑我活得太清醒,不像個女人。
他也開玩笑說,等哪天他遇到真正的靈魂伴侶,就會一腳踹了我。
這幾年的關係,全靠我一個人的包容在維係。
“你答應過我,不會再帶人回家了。”我聲音很低,盯著那枚昂貴的耳釘。
季沉眼底閃過一絲譏誚,完全沒有要哄我的意思。
“你什麼時候這麼較真了?”
他湊近我,把煙霧噴在我臉上,眼神裏滿是惡劣:“受不了了?”
“受不了,你就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