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開庭前一天,天衡集團的法務主管王明打來電話。
“林小姐,公司希望能和你私下和解。”他的語氣謹慎,“五萬元補償,你撤回仲裁申請。”
我冷笑:“五萬?我被非法解雇,名譽受損,精神受創,五萬就想打發我?”
“十萬,這是最高限額了。”
“不夠。我要公開道歉,賠償二十萬。”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林小姐,你這是在逼公司走法律程序。”
“正合我意。”
掛斷電話,薑恒遞給我一杯咖啡:“準備好了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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