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燼正低頭打電話,連我站他身後都沒發現。
“瞎喊什麼?林靜才是你嫂子!我一個方家少爺,怎麼能娶個畫畫的?”
“不過她真的不一樣,我特意準備了過期的藥,就怕她退燒太快,沒感覺。那滋味,別提有多爽了。”
電話外放,我能聽到他朋友說:
“什麼時候讓兄弟也開開葷?”
“滾蛋!臟了的我可不要,不然我早出去找了,還能留她七年?”
“哈哈,你裝窮,全靠她養你吧?她要是知道你拿賣畫錢給別的女人買包,怕是當場氣死!”
方燼冷笑一聲:“誰敢往外說,我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頓了頓,他又說:“她真傻,沒名沒分的,也願意跟著我。”
我手指發抖。
七年前,在畫展上,我第一次看見他。
他穿著沾滿顏料的舊T恤,蹲在角落畫畫。
後來才知道他也在學畫,我就跑去他畫室,天天陪他。
為了湊這一千塊護腰的錢,我畫了整整一個月,手抖得拿不住筆,醫生說我腱鞘炎了。
三十九度燒的腦子像灌了鉛,那些話在我腦子裏一遍遍回響。
我翻出他那天給我買的藥,確實是過期的。
他忽然打來電話,“寶貝,我上車了,好點沒?”
“值得嗎?”我啞著嗓子問,“為我來回折騰八小時。”
“扣了工資?得畫多少張才能補回來?”
我見過他畫畫的樣子,指甲縫裏全是幹掉的顏料,畫一張賣一百塊,還要笑嘻嘻說:“沒關係。”
值得嗎?為了我,裝窮裝到這份上......
他懶洋洋地笑:“能見你一麵,這算什麼。”
“以後娶你,直接辦最體麵的婚禮。”
這句話,他重複了七年。
每次我問什麼時候結婚,他就歎氣:“太窮了,配不上你。”
“等我成為大畫家,要讓你做最風光的新娘。”
我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