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七年前,表演結束的媽媽被打斷四肢,拖進了小樹林裏。
隔天不成人樣地被送進醫院,然後有了我。
我拚了命地在舞蹈大賽中獲獎,那是對我恨之入骨的媽媽,唯一會對我笑的時候。
直到湊齊十二張合照那天
我看見她拿著小刀,指節泛白地紮著照片上我的臉,歇斯底裏地吼著:“那個男人剝奪了我的夢想,你也要偷走我的人生嗎?”
原來十二次的合照,寄托的不是媽媽的愛。
而是媽媽歇斯底裏的恨。
可為什麼,我拉著那個男人,從十米高台跌落。
媽媽會哭得快要昏厥呢?
我雙腿斷裂地躺在血泊中,麵對媽媽淒然而燦爛地笑道:
“媽媽,如果撕碎我能拚湊出你的人生,我願意讓你新生。”
......
媽媽在休息室裏,指尖攥緊,用力地紮著我的照片。
她用了很大的力氣,照片裏的臉已經被撕爛了。
媽媽的眼睛很紅,握住小刀的手指節泛白,聲音嘶啞:
“為什麼冠軍是你!每次看到你那張臉,模仿我的舞姿,我就覺得惡心!”
我渾身顫抖,拖拽著無力的步伐,語氣惶恐:
“媽媽,你不是說,我在替你實現夢想嗎?”
媽媽清醒的時候說,我是她的驕傲。
隻有我能跳出她的神韻。
為了這句話,我三天隻吃一個番茄。
冬天被凍傷也仍然穿著單薄的舞衣練功。
我的聲音讓媽媽短暫地清醒了一下,她握住小刀的手微微顫抖。
可裝出來的平靜難以克製,眼神中的恨意也不會消散。
下一秒,我就被重重推倒在地。
媽媽掐著我的脖子,青筋暴露,滿是血絲的眼裏,都是淚花:
“你也配實現我的夢想?”
“我教你跳舞,是想折磨你,讓你吃盡我嘗過的苦,不是讓你在我麵前耀武揚威的!”
我掙紮著的手垂了下去,嘴上露出自嘲的笑。
其實我一直都知道,媽媽恨我。
因為我是那個惡魔的孩子。
我的出生就是原罪。
雖然陳叔叔頂著輿論娶了她。
可那雙善良溫和的眼睛,也會偶爾染上不滿。
是我汙染了她的婚姻,毀掉她光明的人生。
我是個罪人,所以我沒做出任何反抗。
“阿琴,你看清楚,她是嵐嵐!不是那個混賬!”
陳叔叔慌亂跑來,用力拉開發瘋的媽媽。
看著我的眼神,同情中帶著幾分藏得很好的鄙夷。
我知道他一直都心存芥蒂,隻是迫不得已接受我。
啪!
我的親妹妹陳月也跑了過來,給了我一個響亮的耳光。
“你這個野種,趁我不在又欺負媽媽!”
“你搶走我的冠軍,就是誠心氣她!”
我大口地呼吸,脖頸上是紅印記,視線卻越發黯淡。
是的,這次比賽。
我是冠軍,妹妹是亞軍。
這是第十二次了。
我以為這是媽媽唯一愛我的時刻。
所以我努力地奪冠,一次又一次成為全場的焦點。
可今天我才知道,她最恨我的時候,就是奪冠的瞬間。
媽媽在陳叔叔的懷裏掙紮嘶吼。
悲愴的叫喊聲響徹整個休息室:
“憑什麼你的腿是好的!憑什麼你能輕而易舉擁有我當年的一切?!”
“陳嵐,我就該在生你的時候,把你掐死!”
我幾乎要把嘴唇咬碎,眼神多了幾分自我毀滅的決絕。
我鼓起勇氣,踏步向前,輕聲說道:
“媽,下午的總決賽,讓我參加吧。合照後,我們就簽斷親書。”
既然我是她的恥辱,就讓我來結束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