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來,越縉看到身邊的我。
眼神中滿是厭惡和憤怒,他冷著臉,語氣冰冷刺骨。
“去人事部交辭職信,明天不用來了。”
我滿心委屈,卻不敢辯解,默默收拾好衣服,去人事部提了離職報告。
後來,公司查明了真相,知道是那位富家千金下的藥。
越縉找到我,眼神複雜地問:“那天為什麼不解釋?”
我苦笑,解釋有用嗎?
他認定的事情,又怎會輕易改變
而且,我心裏確實對他有著不一樣的感情。
或許是出於愧疚,又或許是對那晚的事情難以忘懷。
不久後,他將我調回身邊做秘書,從那以後,我給他做了三年的隱秘情人。
三年,他從不讓我在他身邊過夜。
每次結束,我都隻能撐著發酸的身體,回到那個屬於自己的小出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