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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之力弓之力
K.J.帕克、張怡丹、姚海軍

但願我今天別死掉。朱弗雷茲院士在登陸駁船上坐下,喃喃自語。他看了看船上其他人——基金會第五連的五十名斧槍手——暗暗疑惑有多少人此刻心裏想著差不多的事。一個緊張、瘦削的年輕下士緊緊地抱著第五連的旗幟,上麵寫著:儉樸與勤勉。算不上人們願意為之賣命的那種激勵人心的口號,但大概也是件好事。朱弗雷茲院士不想讓麾下的士兵為了任何事情去死。

為了轉移注意力,不再被令人抑鬱的思緒困擾,他解開了背包上的係帶,打開那個裝著三天份食物配給的亞麻布包裹。他不禁微笑起來。阿麗西婭在裏麵放了一大塊他最喜歡的奶酪,一些加了胡椒的香腸(堅硬鮮紅,他就愛吃這種),一塊熟成黑麥麵包,六個洋蔥,一隻冷雞腿。他抬起頭,發現士兵們都盯著他。他把亞麻布折好,然後重新係上背包。

他想說點什麼——你們都帶了什麼吃的?——但這當然不行。他祖上十二代都是貧賤者,自己更是基金會的院士,擁有形而上學博士學位和文獻學碩士學位,不應該問自己的士兵他們的妻子都往午餐盒裏放了什麼。這肯定是不對的,雖然不知道到底為什麼。他露出一絲微笑,士兵們挪開了目光。真奇怪,他想。我們馬上就要並肩作戰,可能還會一起死去,但我和他們似乎完全沒有共同點。不過再仔細一想,其實也沒什麼奇怪的。普通人平常都會聊什麼呢?肯定不是馬茲亞《頓悟》早期手抄本的文本差異、道德兩麵性之謬誤、長期圍困戰中反向坑道戰技術的最新發展、外邦國土持久戰役中的糧草運輸線、迪歐·科茲瑪早期的純器樂音樂、島民聯邦銀行利率下降的可能性,或者接替比耶翰院士成為公眾健康與水路航道部門的總行政官的人選。剔除了這些話題,那還有什麼可聊的呢?天氣嗎?

波濤像個粗魯的趕路人,猛地推動駁船,朱弗雷茲一把抓住頭盔。它差點從腦袋上掉下來,落入海中。他突然想起,普通人會聊運動項目,以及他們在工作場所,也就是“工坊”的共同經曆。但他對集體運動項目幾乎一無所知,隻知道理論上那是被禁止的,而且他覺得士兵們也不想和自己的指揮官聊工坊的事。至於天氣——今天在下小雨。是啊,確實在下。他苦著臉,開始玩弄斧槍柄上一根鬆脫的纏線。真是不幸,士兵們似乎無法在他麵前自在地聊天——大概是因為他們想聊聊這次任務多麼荒唐,再議論一下指揮官的判斷力。不過他也隻能猜測。他和他們唯一稍稍相似的經曆發生在多年以前,那時他還是個年輕新生,和六七個同學與導師共乘一艘渡船。學生們自然全部噤聲,從沙斯特碼頭到思科納岬,全程沒有人說一句話。不過,那是因為他們都很害怕陰沉、乏味又悶悶不樂的尼哈爾博士……朱弗雷茲皺起眉頭,不太喜歡接下來的想法。我是個陰沉、乏味又悶悶不樂的人嗎?也許尼哈爾博士不是那樣的,隻不過因為他是另一個世界的人,我們全都先入為主了。我也變成另一個世界的了嗎?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沒過多久,惡劣的海況和惱人的風浪就幫他清理了思緒,唯一留下的想法是:我恨坐船。就在下個不停的雨讓他開始覺得上了層羊毛脂的軍用鬥篷也不防水的時候,領航員叫道:“洛哈岬!”他才猛地回過神來,重新進入軍官的角色。

他望了望身後,但雨幕和海上的霧實在太厚,完全看不到其他兩艘駁船。不過這不能說明什麼。能見度頂多隻有二十碼。他眯起眼睛,試圖眨出眼裏的雨水,然後觀察前方。還是沒用。這家夥是怎麼知道這裏是洛哈岬的?明明哪裏都有可能。朱弗雷茲院士意識到航海是自己最缺乏了解的領域之一。在大霧中確認方位的方法肯定是有的,不然海上交通就不存在了。

他聽到船錨入水的聲音,於是站起身來,身體無助地搖晃著,直到抓住船舷才穩住自己。根據傳統規矩和軍隊禮儀,他應該第一個跳進隔在他們和海灘之間、深度未知的海水裏。他笨手笨腳地越過長凳,騎到船舷上,然後把另一條腿也跨了出去,結果失去平衡,一屁股坐進了九寸深的水中。棒極了。他一邊撐著斧槍站起來一邊小聲嘟囔。完美的示範。在他身後,士兵們正在有條不紊地以更合適的姿勢下船(他們受過這方麵的訓練,而我沒有。畢竟我隻是個指揮官)。他舉起左臂,揮手讓他們快些,並給出列隊集合的號令。士兵們後麵,可以看見另外兩群差不多的人,隱約的深色人影正在構成模模糊糊的隊列。全體到齊,是時候前進了。

爬上山。在沙斯特相對溫暖舒適的第五連營房裏,偵察兵們是這麼告訴他的:爬上山,順著小路,走到一片廢棄的建築物,那是被棄置的錫礦礦場,叫維爾伊雷克。從那裏向北行軍一個小時,一路上坡,來到山脊,然後順著山脊向東轉,直到抵達一處陡峭的深穀,看起來像是地麵被折起來了一樣。那個村子就在穀底。

路線不難記。朱弗雷茲院士領著隊伍前進,靴子發出惡心的呱唧聲,雨水流入頭盔卷邊中間的接縫,變成一條小小的排水溝,澆在他的後頸上。這裏總是下雨嗎?地麵完全濕透了,大團稀泥黏在他的腳上,重得難以抬腿。越是往山上爬,頭頂低垂的雲層就越是厚重。等到他被廢棄礦場的倉庫掉下來的石材絆倒、摔了一跤時,他已經確信自己走錯了路,差點下令全體原路返回。

還真找對了,真不敢相信。他下令停下休息,看著士兵們散開,坐在礦場廢墟上,個個滿身泥濘,陰鬱得像棲息在光禿禿的樹枝上的一群烏鴉。有人在倒靴子裏灌進的水,或者擰幹兜帽和鬥篷,但大多數都筋疲力盡,士氣低落,一動不動地坐著。他體會了一會兒被雨淋透的布料有多麼沉重,心裏想著到底有沒有可能讓這些淒慘沮喪的士兵在最終遇上敵人的時候表現出哪怕是一點攻擊性。如果敵人有腦子的話,就該請我們進去坐在爐邊喝杯熱飲料,絕對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他感到蜷縮在鬥篷裏睡過去的欲望越來越強烈。必須上路了。再拖下去,士兵們就調動不起來了。他站起來揮手下令,一群夢遊一樣的人排好隊列,連抱怨聲都沒有。這樣子和“突襲部隊”的名字是如此不協調,幾乎有些可笑。突襲者應該雷厲風行,而不是像挖泥工一樣消沉地拖著腳走路。也許他應該演說一番,振奮一下軍心。他讀過這類文章,但是決定不去嘗試。這麼多年來,基金會的軍隊從未發生過兵變,但要是此時來一篇演講就難說了。

從維爾伊雷克向北行軍,走上山脊。朱弗雷茲院士四下張望,尋找地標。真蠢,他連來的方向都不記得了。他知道往北是上坡,但麵前能上的坡實在太多,現在該往哪裏走呢?靠太陽辨別方向是絕無可能了(太陽是什麼?)。一百五十多個以士兵為職業的成年男人竟然因為天陰下雨就在半山腰迷了路,簡直荒唐。他集中精神,盡力回想最開始看到的錫礦廢墟的樣子。

好吧,隻要一路上山,遲早會找到山脊,到那時再右轉就行了。就這麼簡單,想迷路都不成。他下令前進,拖著僵硬的雙腿深一腳淺一腳在可怕的泥漿裏蹣跚前行。他無數次感到,為了爭奪這討厭的地方而讓人喪命,這實在太可笑了。一路走來,他沒看到任何莊稼和牛羊,也不知道有什麼人會對這片泥濘濕滑的鬼地方感興趣。犁地和種植都行不通,農作物隻會腐爛。家畜在這裏待不了一個季度就會因為腐蹄病和饑荒大批死去。除了一座廢棄幹涸的礦場,什麼都沒有。隻有瘋子才想要這個地方。

抵達山脊的時候他們幾乎沒有意識到。前一刻,他們還在努力用斧槍柄當作支撐,拖拽著身體攀爬一座陡峭度逐漸增加的山坡。下一刻,地麵似乎從他們的腳下流失了,朱弗雷茲隻能踉蹌著揮舞雙臂保持平衡。他示意全體停止行軍,再次抹掉眼睛裏的雨水,然後試圖看懂地形。

他們確實到了山脊。他能看見西邊的山勢陡降,形成了一個和偵察兵的描述相同的山穀。這讓人無比困惑,因為村莊所在的山穀明明在東邊,大概三裏遠的位置。這要麼是另外一座山穀,要麼就是他們斜著爬上了山,無意中越過了目的地,從另一側爬了上來。雲霧填滿了穀底,從山脊溢出來,就像啤酒杯上的泡沫。他再次感到了荒唐,但已經到了這一步,必須做點什麼。可以派偵察兵去看看下麵是否真的有個村子,但這個主意不太好。這些滿身泥濘、神情沮喪的士兵幾乎不可能安靜地爬下陡坡而不被發現。能做的隻有下令前進,帶著他們往下走,祈禱他們來對了地方。太荒唐了。啊,該死……

他舉起斧槍,指向雲霧。眼下的問題不是他們能不能在敵人做好迎擊準備之前快速下穀底,而是能不能在肮臟滑膩的爛泥中及時停下。他腦中出現了一幅畫麵:一百五十名重甲步兵屁股著地,滑雪橇一般滑入戰場,發瘋般撐著斧槍,試圖用槍柄末端調整方向。他不禁抽搐了一下。儉樸與勤勉,他小聲念叨,勝利與死亡。如果敵人因為笑得太厲害而沒法反擊,算不算勝利?

帶著極度的擔憂與走錯路的感覺,他領頭前行。最好的,或者說唯一的辦法,就是以“之”字形路線緩慢下坡。若是中途被發現的危險太大,就隻能一路衝下去,把一切交給運氣。如果這裏有兩處長得差不多的山穀,偵察兵應該會告訴他吧?也許他們說了,但他沒認真聽。另外,如果村子真的在底下,他們又該做什麼?燒了它?在這種雨天?

也許他們已經在等我們了,張弓搭箭,隻等號令;也許我們馬上就要死了,死在雨水和泥巴裏。當然,沒法知道到底會怎樣。但願我今天別死掉。

下到穀底花了很久。也許距離並不遠,難走的路讓時間放慢了。周圍沒有生命的跡象,倒也合情合理。要麼是走錯了地方,這裏根本沒有村子,要麼就是村裏人都待在溫暖安全的室內——在這種天氣,腦子正常的人都會這麼做。隻有愚蠢的突襲部隊才會在雨水和稀泥裏蹚來蹚去。一群白癡,把自己搞得暈頭轉向……

朱弗雷茲猛地停下,直起身來,靴跟陷進了土裏。透過一縷雲霧,他看見了下方的茅草屋頂,就在一百碼之外。該死,他舉起手臂示意全體停止。他站了片刻,觀察動靜,傾聽除了雨聲之外的聲音。雨水打在他的頭盔上,如同一個百無聊賴的孩子在用手指敲課桌。士兵們站在他的周圍,輪廓因為雨霧而顯得模糊。他曾經見過一群野生小矮馬,也是這麼茫然地站著。區別隻在於這會兒下著雨,大家渾身都在滴水。湊合試試吧,他自言自語,然後給出了快速前進的信號。

下一秒,他要顧及的事情就太多了。所謂的快速前進,隻不過是跑得夠快、少摔倒幾次就行了,摔跤的危險就像一頭緊跟在屁股後麵的猛獸。第五連的三個排(儉樸與勤勉)像魯莽又過度興奮的孩子一樣奔下山坡,跌跌撞撞,推推搡搡,一路滑行,同時所有人都保持著詭異的、令人不安的沉默。他們麵對的危險是實實在在的。如果一個人突然停下(假設他停得下來),身後的人肯定會撞上去,手中的斧槍會把他戳個對穿。意識到了這一點,所有人都極力跑得更快,所以整個連都在不斷加速,像山體滑坡的落石一樣向前衝去。一百五十個人全都怕得要死,拚命逃離己方士兵,向敵人跑去。等到腳下的地麵變得平緩,房舍出現在眼前時,他們已經達到了大多數運動員永遠無法企及的速度,如同打水漂的石子一般躍過泥地。荒唐,朱弗雷茲心裏想,太荒唐了……

有個東西在他麵前拔地而起,讓人想起帶著敵意的野獸—— 一間木屋,幾乎隻能算個窩棚,而他正朝著它直衝過去。他努力避開,最後撞在了屋角上,衝擊力遍及整個身體。他的雙腳向前打滑,整個人背朝下摔在地上。腦袋撞到地麵時他想大叫,肺裏卻根本沒有足夠的空氣。前方的水霧裏響起一個女人的尖叫,他看到他的士兵成群擁過來,從他身邊經過,斧槍平舉,腳下失控。更多的尖叫聲傳來,還有碰撞聲,似乎是有人扔下大堆金屬廢料。然後他聽到了第一聲出於疼痛而不是恐懼的叫喊。可能是出了意外,某個斧槍手撞到人了,就像兩駕馬車在大霧彌漫的街角相撞。他努力呼吸的時候,能聽見手下一名中士吼著指令——全體列隊,全體整隊,舉起武器。又是一聲尖叫,離他很近。看來是成功找到了敵人,打起來了。

他拖著身體坐起來,強迫自己呼吸。剛才一撞之下,呼吸的本能好像沒了,得命令自己的身體吸氣才行。斧槍不知道哪兒去了——啊,在這兒。沾滿泥水的斧槍拿在手裏,讓人很不舒服,就像拿著河裏撈上來的死魚。他把斧槍拽到身邊,撐著自己站起來。他膝蓋發軟,仍然喘不過氣,暫時還沒感到疼痛,但這隻是因為驚嚇過度,還沒回過神來。正在專心呼吸的時候,一個人影突然從水霧中衝了出來。是個高個子男人,不是士兵,不是第五連的成員。他忘記了呼吸的本能,放平斧槍,衝了上去。那人站著沒動。槍頭直接刺了進去,直到斧刃阻礙了它繼續刺入。

他看起來很驚訝,為什麼?他不知道在打仗嗎?

那人用雙手環住斧槍柄,張開嘴正要說話,就斷氣了。他倒了下去,身體利索地滑下槍頭。這時朱弗雷茲才發現,他似乎沒拿武器。腦中出現了一個想法:會不會搞錯地方了……間諜口中駐紮了一個排的思科納弓箭手、準備進攻布萊澤斯的村莊並不是這裏。噢,這也太……

一個女人從他身邊跑過。卻沒看見他。朱弗雷茲伸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扯得轉過身,撞到自己的肩膀上。她表情困惑。

“這個村莊,”他問,“叫什麼名字?”

她看著他,好像他是什麼傳說中的什麼怪獸。“普利門,”她說,“這是普利門。”

朱弗雷茲的臉抽搐了一下,“你確定?”

“我當然確定,我就住在這兒。”

“該死。”朱弗雷茲放了手,她逃得比兔子還快。

見鬼,他低聲自言自語,找錯村子了。這些是我們的人,基金會的忠誠屬民。這怎麼辦。他花了片刻讓自己鎮定下來,確保自己呼吸正常,站得夠穩,然後深吸一口氣,準備喊出停止進攻的命令。這時,霧中衝出來一個人,將一把凳子砸在他腦袋上。

他蘇醒的時候聽到了很多聲音。尖叫,呼喊,咒罵,但和先前不一樣。這是交戰時的聲音。這不對,我們攻擊了錯誤的村莊,他對自己說。然後他認出了一個低沉卷舌的思科納口音,有人在努力壓過噪聲發號施令。他們沒有走錯嗎?他問自己。不,不可能。他用了好幾秒才想明白發生了什麼:有人不知怎麼跑去了鄰村,叫了那裏的思科納弓箭手來幫忙。好極了,朱弗雷茲院士哀歎著,難以置信地搖頭,現在我不僅屠錯了村,還讓他們投靠了敵人。回去之後該怎麼解釋?

有人向這邊來了。朱弗雷茲院士忙像螃蟹似的側著爬了兩步,躲在被他殺掉的那個人的屍體下麵,躲過了十幾個從水霧裏走出來的人。他隻能從死人的胳膊底下偷看,所以看不清,但他認出了他們穿著鎖子甲,戴著頭盔,還有人拿著弓。在這種情況下,知道這些信息就夠了。他一動不動地趴著,祈禱自己不會打噴嚏。

“……藏著,”其中一個人說,帶著純正的思科納口音,“他們的人比我們多,四對一,而且我們看不清楚,沒法放箭。老天,我們根本不該來這兒,趁早離開吧。”

“他媽的什麼都看不清,”另一個人說,“完全是浪費時間。說起來,你怎麼知道是四對一?”

“聽人說的,”第一個聲音回答,“他們說有四個排的重甲步兵,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人數對等的仗我不介意打,但是四個排——”

“打不打由不得我們,”第三個人打斷了他,“該做的顯然是拉開距離,包圍村子,等他們出來的時候再挨個放倒。”

“就讓他們把村子燒了?”

“他們看起來像是要燒村子的樣子嗎?放清醒點。”

人聲漸漸遠去。確定他們走遠之後,朱弗雷茲推開屍體,搖搖晃晃爬起來。他抽筋了,兩腿像針刺一樣又麻又痛,快速行動是不可能的了。如果因為抽筋跑不動而被殺掉,那就太可笑了。

他單腿站著,靠在木屋的門框上,意識到是時候振作起來了。畢竟他是指揮官,本該控製住局麵的。就算做不到,也該和對手鬥智鬥勇,與敵方軍官爭奪控製權。他們衝到穀底之後,他做的隻有撞在牆上、殺掉一位忠誠的平民、被人砸傻,以及躲避敵人。對於自己的狼狽,他倒不是很介意,但他確實有責任指揮一百五十個人。是時候做點什麼了。

當然,還得找到手下才行。水霧比先前更濃了。他試圖找回理智,但腦子裏仿佛有個亂哄哄的議會,大聲吵個不停。他想到的唯一能做的就是走進霧裏,去找他的士兵。這幾乎肯定會送命,但也想不出其他主意了。趴在地上一番摸索之後,他終於找到斧槍,撐著身體站了起來,嘟囔了一句,然後走進濃霧。

不知道是幸運眷顧勇者,還是傻瓜撞大運,總之是個天大的巧合。他一來就遇到一打斧槍手。他們麵朝外站成一個有點走形的橢圓,組成了一個鬆散又移動不便的刺蝟陣,一邊的人隻能倒著走。由於沒人看路,霧又太濃,他們像一幫醉漢一樣搖搖晃晃。陣型就像沒經驗的槳手逆流劃動的小艇,一個不穩就撞到了旁邊的穀倉上,末端的三個人幾乎被壓死在牆上,幸好其他士兵踉踉蹌蹌地退了一步。更麻煩的是,他們都戴著頭盔,扣緊了護頰片,因此基本上什麼聲音都聽不見。

不管怎麼說,總是個開端。朱弗雷茲揮著手臂朝他們快步趕了過去。陣型立刻亂哄哄地停了下來,像一輛撞到樹上的破馬車似的哐啷作響。有人在衝他叫喊,應該是“走開”之類的話。“是我,”他叫道,“朱弗雷茲院長。停下別動。停下!”

他覺得這些人並不怎麼樂意見到他。他們在原地站住了,但仍然堅決地舉著斧槍對著他,好像把他當成了正在收緊包圍圈的一隊騎兵。“是誰?”其中一個緊張地叫道,“過來,亮明身份。”

“噢,看在……”朱弗雷茲說,“是我,朱弗雷茲院士,你們認不出我嗎?”

“長官!”那個先前發問的人猛然立正,然後竟然敬了個禮。

“這就免了,給我讓個地方。”朱弗雷茲氣惱地說,然後擠進陣型的前部,“好了!”他吼道,“跟著我往前走。看在老天的分上,跟緊點。”

事實證明,他基本上隻是幫了倒忙。長官一出現,士兵們立刻停止了尋找方向的努力。根據他們受到的訓練以及他們學到的規矩,這當然是對的。問題是朱弗雷茲並不能比其他人看得更遠。還有,陣型中有一半人都麵朝其他方向,同時對所有人下達清晰的命令明顯是不可能的。他突然想到,我們真的需要這樣擠在一起嗎?明明沒人攻擊我們,為什麼不排成一隊從這裏走出去?

另一群人從霧中走了出來,雙方還沒反應過來就差點撞到了一起。相遇得太突然,大家都來不及舉起斧槍。幸好如此,因為兩撥人的武器都是斧槍……是自己人,朱弗雷茲意識到。“沒事了,”他趕在有人被誤傷之前喊,“是我們,沙斯特的。沒事了。”

對麵人群中傳出一個他認識的聲音,高聲發號施令。是他手下的一個中士。“康諾特,”他叫道,“是我,朱弗雷茲。”

“長官!”士官回喊道。

朱弗雷茲短暫地閉上了眼睛。一種奇怪的感覺傳遍他全身。他吃驚地意識到,竟然是長期恐懼結束後的寬慰。我嚇壞了。他先前一直不允許自己害怕,但現在有了更多的士兵和一位經驗豐富的士官,顯然,一切都會沒事的。“中士,讓所有人列隊。你那裏有多少人?”

原來康諾特已經集合了第二排的大部分士兵,加上他這邊,一共有五十餘人,應該足夠應對任何可能的情況。“好,”朱弗雷茲說,“現在要做的是找到我們剩下的人,然後一起離開這裏。中士,讓所有人排成並列縱隊。我們要像趕鷓鴣一樣搜索這個村莊。”

康諾特中士有史以來第一次明白了長官在說什麼——他是個農夫的兒子,經常用長網抓鷓鴣。他咧嘴一笑表示收到了命令,然後用幾句輕快的口令就讓士兵們排好了二路縱隊(為什麼我就做不到?朱弗雷茲問自己)。他們要按照漸漸收緊的螺旋形路線穿過村子,一路上收集己方士兵,並把敵人和村民趕到自己前麵,直到將他們困到村子中央。如果他們聰明的話,就會直接投降,這樣大家就都能回家了。

其實這個點子還挺棒的,隊伍前進時,朱弗雷茲心想。也許我沒那麼差勁。隊伍一路緩慢平穩地向前推進,情況很不錯。中士每隔一會兒就喊出口令,確保隊伍緊湊筆直。隊列最後的士兵則高聲回應。這和趕鷓鴣一模一樣,不過,由於危險依然存在,也許更像圍獵野豬。對,這個類比更好。在密林中驅趕野豬會有一種可控的緊張感。隻要把該做的做好就不會受傷,這一點也能幫士兵們加倍集中精神,而不是驚慌失措(因為你肯定清楚自己要幹什麼,糊塗蛋是沒法加入狩獵隊的。隨便什麼蠢蛋都能當兵,但獵野豬可是正經事)。

隻要有人出現在隊列前方,中士就大聲喝問:“誰在那裏?亮明身份!”己方士兵會報上姓名、軍銜和編號,而敵人有足夠的時間跑走。這也是朱弗雷茲想要的——先把敵人趕進圍獵圈,然後再對付他們。沒過多久,他們就集結了三分之二的兵力。隻要保持隊形,沉著冷靜,這個計劃就能成功。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下一刻,一隊人出現在前方的水霧中。有人喊了句什麼。朱弗雷茲皺起眉頭——他沒聽清——然後一支箭射中了身旁的士兵。他立刻停住腳步。另一支箭射中了他的右胸,就在鎖骨和腋下之間的位置。他感覺到了衝擊力,像是被人狠推了一把,卻不覺得痛,隻覺得身體像破了洞的水桶,力量在迅速流失。康諾特中士吼叫著指令——前排舉起武器,準備迎敵——突然間沒聲了。朱弗雷茲意識到麵前三十碼外有兩個排的弓箭手,正在全力進攻。噢,該死,現在該做什麼?找掩護?沒有掩體,不能待在原地,隻有一處可去了。“前排舉起武器,全體跑步走!”他喊道。兩旁的士兵向前衝去,有人推著他的後背,迫使他前進。最好跟著一起跑。但我不該這麼做的,我負傷了。是的,這是個正當理由。不知道傷得有多重?不怎麼痛,但我總覺得馬上就要摔到地上了——最好還是不要,現在不行。他拖著身體向前麵那排模糊的人影靠近,看見他們正在後退。箭雨仍在落下。不管怎樣,距離隻有五六碼了,他們不會待著不動,肯定會跑的。他又邁了一步,然後看見土地朝他撲了過來,有人的靴子踢到了他的肋骨。倒在地上時,那根箭在傷口裏移了位置,帶來一陣劇痛。有個沉重的東西落在他身上,把他肺裏的空氣都壓了出來。那東西在抽搐掙紮(大概是個垂死的人),但他動彈不得,無法推開。他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大概也沒關係了。這麼說我要死了。好吧。

他覺得自己一直沒有失去意識,隻是一動不動躺著,雙眼緊閉,不去聽其他聲音,任由思緒飄飛。這是哲學上的實用主義。似乎隻要他不集中精神,讓一切模糊遠去,傷口就不會疼了。當然,疼痛沒有消失。他把它想象成一張釘床,隻要放鬆身體,紋絲不動地躺著,釘子就不會刺痛他。一開始,他還能努力呼吸,有意識地將空氣灌入肺部再努力排空。但漸漸的,他開始覺得不值得費力去那麼做了。死亡,他糊裏糊塗地想,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沒什麼可怕的。如果你接受的話,應該會對你大有好處。

接著,有個東西落到了他的胸口。他和疼痛之間脆弱的休戰協議瞬間破裂。他痛不欲生,一點都不喜歡這樣。有個混蛋踩到我身上了,他想,這讓他第一次感到了憤怒。他睜開眼,看見兩個人俯身看著他,恐懼的神情幾乎有點好笑。接著他們抓住了他,把他拉了起來(操,好痛,放開我),像拖一大袋羊毛一樣把他拖走了。他試圖抗議,但身體完全不聽使喚,所以他閉上雙眼順其自然,集中精力對付疼痛。他能感到雙腳拖在地上,每次顛簸碰撞都震得生疼。拖拽持續了很長時間,直到時間不複存在。

他們似乎一度停下了腳步。他睜開眼睛,讓腦袋借著重力轉向一邊,直到臉離他右邊的人隻有幾寸遠。他不認識那人。

“我們全錯了。”他說。那人張嘴回答,但他什麼都沒聽清。他合上眼皮,疼痛像海潮一般湧了上來。嘿,他聽見自己在想,如果能覺得痛,那我肯定還活著,這是好事。然後劇痛填滿了他的腦子,再也塞不進其他東西了。

“你指望他們多能打呢。”高戈斯·洛雷登一邊跪下來,拔出一具屍體上依然完好的箭,一邊笑著說,“這支軍隊的指揮官可是通過考試當上軍官的。”

“考試是啥?”他的同僚問道。

“就是坐在一間放了幾張長桌子的大廳裏,”高戈斯回答,“他們會給你一張上麵寫了問題的紙,你再把答案寫在另一張紙上。誰寫的答案最好,誰就贏。”

同僚皺起眉頭。“他們肯定有很多紙。”他說。

“都是用蘆葦木漿做的。”高戈斯說,“從薩利納盧斯三角洲進口的蘆葦,這在沙斯特是樁大生意。我們有機會也該考慮一下。”

“可我們又不需要。”同僚說,“我的意思是,除了他們,誰還用紙啊?”

高戈斯用死人袖子的一角裹住箭頭,擦幹淨上麵的血,然後把它放進箭筒。“我說了,”他說,“應該考慮一下。”他站了起來,因為膝蓋發僵悶哼了一聲,“估計我們已經解決了大部分人。”他說,“我還是沒搞懂剛才是怎麼回事,但結果還不壞。”

“他們幫的忙,”同僚咧嘴苦笑,“幫了大忙。”

“沒他們還真不行。”高戈斯表示同意,“你知道嗎,我也會對這場戰爭產生疑慮,不知道是不是攬上了超出了我們能力範圍的事。每到這時,我就會想想敵人層出不窮、令人愉悅的愚蠢表現,然後我就安心了。我是說,”他一邊緩步穿過滿地屍體和垂死者一邊說,“我真希望我能在某一天真正打贏一仗,體驗一下那是什麼感覺,而不是站在原地,看著他們自己一敗塗地。但我沒什麼可抱怨的,這樣已經很好了。”

他們結束了巡視,回到村子中央的長屋,勤務兵正在裏麵給傷員包紮。高戈斯注意到受傷的大多都是平民,再一次疑惑那些白癡到底為什麼會在他的遠征隊剛到達、準備與村民交涉的時候衝出大霧,攻擊忠於他們的村莊,殺了十六個自己人,還導致了兩倍於此的人受傷。毫無疑問,這下全村都歸順思科納了。但敵人這種無可救藥的愚蠢讓他覺得受了冒犯。局麵很混亂,而他討厭混亂。

“瞧瞧我們找到了什麼。”哈茲歐中士揮著手叫他過去,他嘟囔了一聲。此刻他正在往長屋走,準備與村子的重要人物愉快談話,討論轉讓條款,但他不太想那麼做。“馬上就來。”他說,然後轉向他的同僚,“你不介意替我做動員演講吧?”他問,“我沒有那個心情,反正這一套你都懂。”

他的同僚點了點頭。“我不介意被人奉承一下,”他說,“回頭再聊。”

高戈斯走到哈茲歐所在的位置。腳邊有三個人背靠穀倉坐著,雙手雙腳都被捆住了。其中一個完全失去了意識,腦袋垂在胸口。“你找到了什麼,中士?”他問。

“他們的長官,”哈茲歐笑著回答,“叫朱弗雷茲·波瓦特院士。你認得嗎?”

高戈斯抬起眉毛。波瓦特是貧賤者中的重要家族。“你找到好貨了,中士。”他說,“哪一個是他?”

中士指向其中一個。“他會活下來的。”他說,“箭斜著穿過了肌肉,流了點血,但不是什麼重傷。我們發現他們在那邊搖搖晃晃地亂走,就像誤入了關著的羊圈,不知道怎麼走出來了。”他臉上笑開了花,“你覺得他值多少錢?”

高戈斯聳了聳肩。“現在還不清楚,”他回答,“畢竟是稀有貨,不是每天都有的。不過,價格至少有四位數。”

哈茲歐吹了聲口哨。“不賴呀,”他說,“小夥子們肯定高興。這麼看來,跑這一趟還是值當的。”

“不一定要拿他換贖金。”高戈斯說,中士的臉色立刻一沉。“噢,別擔心,如果我們決定留下他,肯定不會讓你受委屈。小夥子們也不會吃虧。其實那樣對你更好。我會確保這一點的。”

中士開心地笑了。“和你做生意總是很愉快,經理。”他說,“你想讓我們拿他幹什麼?我們已經止住血了,看樣子不會有事。不過,既然他值大錢……”

高戈斯點了點頭,“我明天一早派人把他運出去。”他在朱弗雷茲癱軟的身體旁邊跪了下來,親自檢查了一番。“睡著了,”他說,“這是好事。他會活下來的。給他蓋張毯子,搬到能遮雨的地方。安排一個衛兵以防萬一。”

他站起來,打了個哈欠。現在要是能上床睡覺就太好了,但他沒那麼好的運氣,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他轉身朝長屋走去,後麵有人拉了拉他的袖子。

“傷亡報告,”那個士兵說,“我們盡量準確地做了統計。他們死了一百一十七人,被俘三十一人。我們損失了四人,重傷兩人。”高戈斯問了死傷者的名字,沒有他認識的,但仍然是場不幸。這場戰鬥本來沒必要發生。雖然結果不壞,但殺了一百一十七個敵人的戰果沒有讓他感到滿意,恰恰相反。這樣的大敗仗會讓基金會臉麵盡失,這意味著他們會發起報複,很可能直接針對思科納。那樣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好事。他歎了口氣,再次希望人們別來幹擾他的正事。這個區域現在確實會歸順思科納,但他們本來可以按部就班地做到這一點,因為思科納銀行的利率更低,作風也不那麼專製強橫。派人數較少的遠征隊前來就是為了避免衝突。現在他不得不派更多兵力駐守這裏,以免基金會殺掉這片地區的所有活物以儆效尤。這不是他喜歡的辦事方式。推開長屋的門時,有種讓人不快的預感告訴他,他姐姐也會這麼覺得。

“魔法?”亞曆克修斯說。

尼莎·洛雷登輕快地點了點頭。“不是哲學,”她頭也不抬地回答,“不是以形而上的方式加強的非語言交流。不是用藥物引發、讓參與者以卓越但完全自然的潛意識洞察力分析已知的材料,並偽裝成神秘體驗的幻覺狀態。我說的是魔法。”她打了個哈欠,伸手去拿一隻青銅小剪刀,“魔法隻是我們還不理解的科學,說不定從前還有人覺得弓箭是魔法呢,因為它們能製造出乎意料的戰果,而且沒多少人知道怎麼操作。但弓箭是真實的,箭確實會從空中飛過,射中目標。同理,魔法也是真的。”

亞曆克修斯等著她抬起頭,但她沒有。她正在製作的東西似乎占據了她全部的注意力。看起來像一條拚布被子。

“我沒說它不是,”他說,“我隻是想說,我研究這東西有六十個年頭了,從來沒看到過任何直接證據——”

“啊。”這次她抬頭了,還傲慢地對他笑了笑,“你這麼多年來研究的是科學、哲學和數學之類的東西,而不是魔法。你至多隻是在研究其他學科的時候沾了魔法的邊,就像鉛管工需要懂一點木匠活,但是不需要知道怎麼製作榫眼和榫頭一樣。你相當於在說,你覺得榫眼和榫頭根本不起作用,因為你從小學的是做鉛管,從來沒用上過它們。

亞曆克修斯思考了片刻,那位董事咬斷了一截線,將它穿過骨針的針眼。他最後開口:“告訴我,你總是這麼喜歡與真理較勁嗎?當你遇上一個事實,一個明明白白直截了當的事實,你是不是習慣於打壓它,或者把它歪曲到妥協讓步為止?”

尼莎抬起臉對他微笑。“一直都是,”她說,“我最初到佩裏美狄亞的時候,那裏的人有句諺語:隻要每天都吃得起鮮魚,你覺得什麼是真理,什麼就是真理。現在,”她低頭看著手裏的活計,“我買得起想要的所有東西,也買得起我還沒來得及去想的。我覺得什麼是真理,什麼就是真理,其他一切都是可以談的。”

亞曆克修斯笑了起來,“很久沒聽到那個說法了。隻不過在我們那兒,說法變了一點:如果你坐前三排,你覺得什麼是真理,什麼就是真理。”

“學術基金會參議的前三排,”尼莎接過他的話,“意味著你是四級或以上的成員。我討厭那種地方。”亞曆克修斯和她對上了眼神,在她的眼中看見了先前沒有的怒火,“你知道嗎,我討厭基金會,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知道得多,高我們一等。其實他們非常無知。噢,佩裏美狄亞城裏的人個個都有各種各樣有用的知識:製作機械,從尿液裏提取硝石,不拔牙就治愈牙痛,給鋼材淬火,製作透明的彩色玻璃,不用算籌就解出乘除法算式……不管是什麼,肯定有人知道怎麼做,並且因此獲得尊重。至於基金會——要是沒有一本說明書、三篇評注和一張比例圖,他們連怎麼把瓶塞從瓶子裏拔出來都不會。我這麼說吧,教長。我對魔法的了解,就算你再活一輩子也比不上,理論和實踐方麵都是。但我不是在佩裏美狄亞學的,也不是在這裏學的。除非你按照我說的做,否則你什麼也學不到。別指望我為了打消你的疑慮,就事先讓你學一點。”她吸了吸鼻子,然後用左手背揉了揉,“不過這個算盤打得不錯,”她說,“你是我見過的唯一一個有點生意頭腦的學者。”

亞曆克修斯點了點頭,接受她的稱讚,但心裏還在疑惑——她有幾句是真話?又有哪些是為了談判而瞎編的?這個女人可以進入任何角色,隻要能讓交易對她有利。瞧她現在這副模樣,煞費苦心地把碎布料縫成拚布被,看起來完全是個樸素精明又務實的農婦,而這全是為了讓我這種養尊處優的城裏學者覺得底氣不足。明天她就是銀行董事,向平民代表解釋為什麼抵押貸款稅又上漲了,後天她又會是另外的麵貌。她有無數種樣子,但其中沒有哪個是真實形象。不過,已經對峙了一個半小時,我仍然沒有做她想讓我做的事。日程表排得滿滿的那個人是她。我這個不問世事的老書蟲做得還不壞。“而你是我見過的唯一能在一句話裏引用三次阿卡狄烏斯假說的銀行家,”他說,“不過,你說的‘以形而上方式加強的非語言交流’是不是過度簡化了《公理》第二冊的內容?”

尼莎聳了聳肩,目光集中在手裏的針線活上。“反正第二冊也是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之上,”她回答,“你對此應該很清楚。莫米塔斯早在一百年前就證明了這一點。而且,”她對著光檢查縫線接口,漫不經心地補充道,“他的駁議根本就是個循環論證,所以整件事都是浪費時間。”

亞曆克修斯沒料到她會這麼說,他忍不住請她詳加闡述。

“噢,很簡單,”尼莎回答,“他提出了彩虹光線折射的類比,又以它隻是個類比為理由,把剛剛建立的假設推翻了。他的表述當然很有說服力,但其中的問題仍然像雞舍裏的公牛一樣顯而易見。如果他做布料生意的話,肯定會餓死的。”

她是對的,亞曆克修斯惱火地想,她要不就是讀過我們從來沒讀過的著作,要不就是自己想出來的。眾神啊,如果我再年輕三十歲,肯定會放棄哲學,去給織麻布袋的工匠當學徒。“你的理論很有趣,”他聽見自己說,“但不是還有貝倫尼亞斯和無規律變化理論嗎?過去的五十年裏,莫米塔斯定理一直被當作一個出發點,而不是結論。”

“管他呢。”尼莎·洛雷登揮了揮手裏的針,就此終止了這個話題。他們二人都心知肚明,她沒有繼續辯論下去的必要,因為這一輪是她贏了。“你對這個領域的了解肯定比我多。說實話,如果你懂的還沒我多,那才出奇呢。至於現在,”她仔細疊好拚花被子,放在膝蓋上,“我們來談正事吧。是時候施點魔法了。”

“怎麼樣?”男孩焦慮地問。

巴達斯·洛雷登抿緊了嘴唇。這很尷尬。

一方麵,他父親和他說話從來沒體貼過。當初學這門手藝時,父親指出他錯誤的方式是把半成品從台鉗裏扯出來,在膝蓋上折成兩半,同時用嚴厲的語言指責他浪費了上好的木材(有句形容東西珍貴的俗語是這麼說的:又不是樹上生的,你以為哪兒都有嗎?在巴達斯的記憶裏,雖然父親從沒用這句俗語形容木料之珍貴,但好幾次隻差一點就鬧出了這種笑話)。另一方麵,巴達斯·洛雷登不是他父親。

“糟透了,”他說,“重做一遍。”

男孩的眼神好像他剛剛徒手捏死了自己的寵物麻雀。“噢,”他說,“我有哪裏做錯了嗎?”

巴達斯歎了一口氣。“你真的需要我告訴你?”他說,“我就知道你之前沒聽。好,那我再說一次。第一,弓腹應該是平滑的,你沒做到。第二,修整弓背的時候應該順著年輪的弧度,不然等於浪費時間。你看,”他指了指木料上被男孩削掉足足三層年輪的地方,“簡直一團糟。第三,節疤要留著不能修掉,否則它們會成為脆弱點,弓就會斷。而你直接把它們刨平了。第四——”

“好吧,”男孩說,“抱歉。”

巴達斯粗重地吐了口氣。“不用抱歉,”他疲倦地說,“你又沒有做什麼壞事。隻是沒做對,僅此而已。雖然你確實糟蹋了一塊上好的木材,但我們都會經曆這種事。你……”他再次歎了口氣,“到一邊去重做一遍,這次要做對。你覺得能做到嗎?還是說你想看我再做一次,這次——”

“我再做一次,”男孩立刻打斷,“這次我會做對的,我保證。”

“好,”巴達斯說,“總之,盡你所能吧。做完後記得把這裏打掃幹淨,刨花都快淹到膝蓋了。”

男孩離開了,巴達斯在凳子上坐下來,左手托著下巴。他麵前的台鉗裏是另一件做糟了的成品——可以說是失敗品、差勁的活計、怪胎、垃圾、渣滓、廢物,等等。它也是他幾個星期的勞動成果,光是購買材料就花了二十塊錢。他已經咒罵過了,但沒什麼用。

“全因為我犯蠢聽了他的瞎話。”他抱怨著,鬆開台鉗,拿出那東西。這一切的起因是那個偶爾來向他兜售南海岸稀有木料的人。他的貨物全部產自巴達斯見都沒見過、也不知道名字的樹木。有一次,他提起一件事,說他見過一把水牛肋骨做的弓——

“你是說牛角,”巴達斯打斷了他,“水牛角。你把它切成薄片,然後粘到——”

“是肋骨,”那人堅定地說,“真是件漂亮東西,不到一碼長,弓柄有拇指寬,弓梢隻有指尖那麼粗。給我看弓的家夥說它拉力有五十磅1,射程兩百二十碼。”

“他說的肯定不是肋骨,”巴達斯堅持道,“他是在說牛角。”

“肋骨,”那人重複,“水牛肋骨。”

事情到這裏本該就結束了,但他由於自己愚蠢的自尊心,以及恰好遇上了一個同意賣給他肋骨的皮革商……一個月後,他收到了油膩膩、臭烘烘的昂貴骨頭,既然付了那麼多錢,他不得不繼續下去。

“真蠢,”他轉動著那糟糕的東西低聲嘟囔,“這把年紀了還做這種事。”

他花了大量時間用刮刀和輻刀把骨頭削成平整均勻的長條,每削幾下就用卡鉗測量,確保骨條每隔四寸就契合在一起,寬度、厚度和輪廓都一模一樣。等到骨條的厚度全部削到不多不少十六分之三寸,他把它們放到一邊,用精心挑選的一塊進口紅杉木料做成弓坯。他小心翼翼地把弓坯放在大鍋上熏蒸,還用厚皮革罩在上麵以免蒸汽外泄,直到木料軟化,兩端可以被彎成反曲的波浪形,看起來像一條爬行的蛇,或者微笑的女孩的上唇。接下來,他煮了一鍋黏性格外強的膠水,將小塊皮革撒進鍋裏,一邊攪拌一邊加入開水,直到濃度變得和一年陳的蜂蜜一樣。將骨片夾到弓坯上的過程完全是個噩夢,他用上了作坊裏所有的夾鉗,還不得不臨時用木料和生牛皮又做了十幾個才夠用。膠水從連接處溢了出來,流得到處都是,讓他根本沒法碰那東西。膠水似乎永遠也幹不了——雨期的潮氣滲入了膠裏,讓它無法硬化。雖然做其他活兒也需要夾鉗,但他還是不敢把夾鉗從膠滴未幹的弓上取下來,唯恐承壓的骨片剝落。

等到膠水終於變硬,夾鉗可以取下來了。骨片和弓坯完全結合在一起,沒有像葡萄皮一樣剝落。他準備了一整鍋膠水和大量最好的鹿腿筋,花了一整天時間給弓背塗膠,用木勺子柄把鋪上的筋絲壓平,確保每一束筋絲末端都互相重合,鋪墊的筋層厚度均勻。這也花了很長時間才幹。但最後,膠水變得和玻璃一樣硬脆的那一天終於到來。他削掉多餘的部分,將弓背修整光滑,用粗糙的蘆葦打磨了整把弓。然後,他第一次拉彎了它,剛好到足夠上弦的程度。那是他今天早晨做的第一件事。

“沒用的、該死的廢物。”他低聲罵,手指撫摸著弓臂中段的弧度,感到弓腹和弓背都被打磨得極度光滑。它看上去無比賞心悅目,可能是他這輩子做過和見過的最優美講究的弓。弓身的比例完美無缺,上弦之後呈現出反曲弓經典的雙S形。問題是,它沒法用。

把弓放在馴弓器上,試探性地撐開一寸的時候,那種混合了阻力和拉伸感,隻有筋腱、木材和牛角相結合才能產生的感覺美妙極了。但這不是牛角做的,而是骨頭,而骨頭(他現在很清楚了)隻能彎曲到一定程度,就不能繼續彎了。按照這張弓的試驗來看,彎曲的極限是十七寸,之後它就完全卡住,拒絕被拉得更開。木頭和鹿筋使它免於折斷,但無論他做什麼,都無法將它再撐開哪怕一寸。於是,他得到了一把拉距隻有十七寸的四十二磅弓,用來射三十寸長的箭顯然沒什麼用處。噢,箭倒是能射出去——但你得把手臂和肩膀緊緊扭起來,好像要去鑽一個比腦袋大不了多少的洞一樣。瞄準目標是完全不可能的。從實用角度來看,它一點用處都沒有,除非哪天他遇到一個手臂奇短、身材矮小、想買一把輕磅數的弓來獵鬆鼠的富翁。還得專挑雙耳全聾的鬆鼠——拉弓會發出可怕的嘎吱聲,足夠把一平方裏內所有的生物都嚇跑。

他最後看了它一眼,把它放回了桌上,然後繼續揉搓左側手腕上被弓弦打出的那塊黃色瘀血。不僅沒用,他想,還咬人。好吧,大家都會犯錯。我隻是討厭犯錯的感覺。

外麵又開始下雨了,他走到作坊另一頭,關上了窗板。如果天色再暗一點的話就得點燈了,雖然現在還是午後。雨點落在茅草屋頂上,像往常一樣讓他的心情平和了些。雨聲讓他想起以前沒法在外麵幹活的日子,父親總會將他們都帶進穀倉,到木工台前學一門新的手藝。那時候他覺得父親什麼都會做。隻要雨下得夠久,幾兄弟又能說服他的話,世上就沒有他做不出來或者修不好的東西。有時他會感到氣惱,因為時間總是不夠,外麵總有累人的活兒在等著他,而父親又要放慢速度,好讓對製作東西不如他熱衷、學起來也不如他快的兄弟跟上。他總是沒耐心的那一個,在老爹努力教會高戈斯或者克利法斯的時候,已經自己琢磨出了下一步。他記得克利法斯學得最慢;高戈斯的理解能力沒問題,隻是懶得去學;尼莎可以本能地明白某些事情,但卻完全弄不懂接著該怎麼辦。至於佐納拉斯——老爹在佐納拉斯十歲的時候就放棄在他身上浪費時間和耐心了。毫無疑問,巴達斯總是最擅長製作東西,而高戈斯總是最擅長使用別人做的東西。沒人紮樹籬比高戈斯紮得好,就連老爹也不行。沒人像他那樣擅長撒網或者下捕獸套子,或者在河堰紮魚,或者拉弓射箭……

巴達斯想了很久,然後微笑起來。奇怪的是,在兄弟姐妹中,他才是那個靠敏捷靈巧謀生的人。他——而非高戈斯——曾是佩裏美狄亞史上最成功的法庭劍士之一,而他用以戰鬥和殺人的是一把非常難使的劍。這一點眾人皆知。真奇怪,以殺人為生的人是他,而不是高戈斯。這隻能說明人們不常使用他們與生俱來的天賦。

他謹慎地將關於哥哥高戈斯的思緒推到一邊,把沒用的骨弓收到桌子底下,然後環視四周,尋找可幹的活。要做的事從來不缺。他們在山裏砍伐了白蠟樹,最好趕在男孩把木材都用來練手、最後隻能當柴火之前鋸成木條。他爬到桌上,從房椽之間疊放的木料中取下一根,然後下了桌子,拿起刮刀,用拇指試了試刀刃。當然是鈍的——他勤奮的年輕學徒用過它,然後像往常一樣忘了把它磨利。巴達斯輕輕抱怨了一聲,四處張望尋找磨刀石。

“我好像把磨刀石落在後門口了,”巴達斯說,“就在我們砍黑莓灌木的地方。你去看看它在不在,行嗎?”

“外麵在下雨。”男孩指出。

“又如何?你又不是鹽做的。”

男孩嘟囔了幾句關於勞動分配不公的話,然後垂頭喪氣地慢慢走向門口。“你確定它不在桌子底下?”他一邊伸手拉門閂一邊問。

“確定,”巴達斯回答,“我剛才找過了。”

“也有可能在其他地方啊。”

“說得沒錯。快去門口把它拿回來。”

男孩走後,巴達斯收拾了早晨用過的一些工具,在那堆東西底下,他找到了磨刀石。該死,他心想,然後開始磨刮刀。快磨好的時候,男孩衝了進來,頭發像貼在礁石上的海草。

“對不起,”巴達斯說,“它其實一直在——”

“底下的小海灣裏有兩條船。”男孩打斷了他,一口氣說出來。

巴達斯皺起眉頭。“奇怪,”他說,“得有多蠢才會在這種天氣出海捕魚?”

“不是漁船,”男孩的神情又害怕又興奮,“是駁船。剛駛過牛角岩。”

“駁船。”巴達斯·洛雷登重複道,好像這個詞沒有意義一樣。

“有兩艘,裏麵坐滿了人。我覺得是士兵,沙斯特來的。”

駁船……沙斯特來的士兵。這說不通。“你確定嗎?”他說,“該死,我問你幹嗎!”他直起身,猶豫了一下。“你確定?”他又問了一遍。

“我當然確定,”男孩惱火地說,“真的,有兩艘駁船,我停下來仔細看了。他們沒看見我,因為我一看到就馬上藏到一塊大石頭後麵。但我確實看清了,裏麵坐滿了人。看不清他們的樣子,他們都戴著兜帽擋雨,不過,兩艘坐滿了人的駁船,不可能是別的什麼。”

說得有理。“好,”巴達斯說,“你幫我做一件事。跑到下麵的村子裏,能跑多快就多快,到鐵匠鋪告訴利卓你看到了突襲隊。他會告訴你怎麼做的。”

“好的,”男孩說,“那你呢?你也來嗎?”

巴達斯搖了搖頭,“我過一會兒就去找你,但是得先出去看一看。拿著,”他補充,“帶上我們昨天做完的四張平板弓和那捆穿甲箭。你拿得動嗎?”

“當然了,”男孩回答,“這麼說,我們要大戰一場了?”

“別犯傻,”巴達斯說,“我們要盡量避免。打仗是軍隊的事。走吧,動作快點。你最好從矮樹林穿過去,以防萬一。小心點。”

他幫著男孩把弓和箭放到懷裏,看著他跑走,接著關上作坊的門,快步走進主屋。他雙膝跪地趴下來,總算夠到了它—— 一個長條形的油布包裹,先前被他收到了床底下,眼不見為淨。該死,他再次想,抖開包裹,拿出哥哥高戈斯在佩裏美狄亞陷落之前送給他的古朗闊劍。劍的肩帶有點發黴,柄頭上有一抹輕微的鏽跡,就像往玻璃上嗬氣之後留下的薄霧。他背上肩帶,然後從牆上的鉤子上取下他的弓和箭筒。絕對不是舍不得,他一邊關房門一邊對自己說,我隻是覺得把劍留在那裏太蠢了而已,它太值錢了。而且我也不想失去這張弓。他回頭看了看房子,然後看向另一邊的作坊,仿佛馬上要踏上長途旅行,然後才邁著輕快的步子朝山坡上走去。

1 1磅合0.45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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