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聽見何寶儀這個人名,是從沈清野的嘴裏。
他喝醉了,倒在床上酡紅著臉,嘴裏小聲嘀咕著:
「寶儀,如果你是我老婆就好了……」
而那時,我肚裏懷著他心心念念的孩子,還沒成形。
這是我跟著他來到港城旺角漂泊的第七年。
剛在一起時,他常用混著汗水餿味的零鈔,去街角給我換帶著桂花味的飴糖。
我打著手語,嗔他浪費錢。
他笑得眉眼彎彎:「隻要你喜歡,什麼都值得!」
後來,他用易拉罐做戒指,求我嫁給他。
說好要一輩子。
我與他不過七年,不過兩千六百天。
原來,小啞巴和小混混的一輩子這麼短啊。
收起回憶,我苦笑著敲了一行字發給他的好兄弟:「說吧,寶儀是誰?」
......
消息發送後,又被我緊急撤回。
門外,阿嬤叫賣紅薯的聲音漸漸走遠。
我盯著掌心那一團發呆。
明明那麼燙,卻捂不熱掌心。
或許是少了沈清野,它吃起來都沒有以前甜了。
他很倔,為了不讓別人叫我啞巴叫我廢物。
半大的少年,拿起刀就跟著那群人死拚。
最後滿身是血的回來,對著我傻笑。
那年的他,無論有多晚都會回家。
可現在,他有無數的手下卻更忙了。
「小麥!」
我坐在台階上,對著掌心的泥娃娃發笑,也許是聽錯了。
忽然,我被人猛地抱住。
鼻尖鑽進一股冰涼的,沐浴後的奶香。
見我愣住,沈清野拉開距離,刮了刮我鼻子。
「愣什麼?不認識我了?」
他再次將我摟住,緊得像要融進骨血,下巴在我額頭反複摩挲。
「麥麥,我想你了。」
我微愣,然後以同樣的力度,緊緊回抱住他。
見狀,他貼在衣領處輕嗅的神情,暗暗放鬆。
漆黑的眸子緊盯著我,帶著隱藏的試探。
「剛剛林輝錯發的語音,你聽到了沒有?」
我心尖一顫。
緩慢搖頭。
隻是將捂在兜裏的紅薯,遞給了他。
可他隻看了一眼,便嗤笑。
「這上不得台麵的玩意兒有什麼可吃的?」
我舉著紅薯,執拗的看著他。
沈清野臉上的笑漸漸散了。
「別鬧,回家。」
他順勢一巴掌拍掉紅薯,牽起我的手就要走。
他的掌心滾熱,而我卻隻有冷。
因為他一腳踩過的紅薯裏,塞著一根兩道杠的驗孕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