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手表是六歲生日那年,哥哥選的款,爸媽定製的。
上麵有我的名字縮寫:LX。
這些年,我一直戴在手上。
我心裏很興奮。
終於認出我了嗎?能讓我入土了嗎?飄在他身邊,我的心好疼。
哥哥搶過了證物,查看一番把東西拍在桌上。
“假的!”
“她肯定是為了引起關注,才故意捏造了證據!她這畜生,無所不用其極, 我早就見怪不怪了!”
李隊眼神犀利,好像在忍脾氣。
“這是小雪最寶貝的東西,她怎麼可能隨意丟棄?她失蹤的時間正好是案發時間,我懷疑她就是死者!”
在證據麵前,哥哥隻是不屑地冷行:“她天生壞種,以前珍稀的樣子說不定是裝的。”
“上麵的字說不定都是她刻上去的!李隊,辦案還是要講證據。”
“她那種人,遇到危險溜的比兔子還快,怎麼可能出事。”
李隊也不想跟他再說下去,把東西交給了鑒定人員,又從外麵調了一個法醫過來。
哥哥臉色漆黑,為了證明他是對的,立刻給我打電話。
電話響了許久,一直無人接聽。
我的手機在凶手那,他能接聽才有鬼呢。
打了幾通電話,哥哥的臉都氣紅了,電話終於通了。
他破口大罵:“林雪,誰給你的膽子不接我電話?”
“你真是能耐啊,害死爸媽不夠,還偽造死亡證據?這麼多年的書都讀到狗肚子裏了嗎?”
“我告訴你,就算你真的被碎屍了,我也不會多看你一眼!你最好死在外麵,永遠別回來!”
那邊一聲不吭,聽完之後掛了電話。
哥哥氣得砸了手機:“媽的,敢掛我電話!畜生就是畜生,爛泥扶不上牆的東西,她連玲玲的一根腳指頭都比不上!”
我在他身邊狂笑,眼淚都笑出來了。
是啊,我比不上玲玲。
殺人犯的女兒,我怎麼比得上呢!
那天殺人犯一邊剪掉我的手指,一邊咒罵我占了他女兒的位子。
我終於知道這次不是意外,而是謀殺。
而我的親生父母也不是意外死亡,更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玲玲!
她為了取代我,故意害我走丟。
爸媽為了找我出門,她怕事情敗露,就讓自己的親生父親在車上動了手腳。
我和爸媽死於非命,都是拜她所賜。
我的親哥哥啊,不知道當你知道真相的時候,會是什麼表情。
哥哥罵夠了,正喘著粗氣。
李隊的電話響了,他麵無表情地把電話遞過去,哥哥的表情由陰轉晴。
“是玲玲啊,哥哥馬上就回。”
“蛋糕已經買好了,草莓味的對吧,哥哥都記得呢!你乖乖等我回去哦!”
哥哥的心情瞬間變好,提著剛到的草莓蛋糕出了門。
剛到大門口,外公突然擋住他的去路:
“小雪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