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醫院,我平靜的開車回家。
這些年的記憶在我腦海裏零零碎碎展開。
我和謝煜是相親認識的。
見他的第一眼,我沒什麼太大的波動。
他看起來相貌端正,是那種放在人堆裏不起眼的普通老實人。
他說他是貨車司機,前妻跟人跑了,留下一個三歲的女兒。
起初我爸媽是死活不同意我跟他在一起的,我爸媽拍著桌子罵:「你一個黃花大閨女,腦子進水了去嫁個二婚?還要去給人當後媽,這以後都是罪受不完的。」
是我看謝煜為人老實,說話做事也本分,覺得靠得住。
加上介紹人一再保證他人品好,我才鬆口跟他試了試。
相處下來,他對我也確實不錯,噓寒問暖,雖然沒什麼浪漫,但實在。
他常年在外麵跑長途,東奔西跑不著家,但賺的錢每個月一分不少地交到我手裏,說:
「這個家,你管著,我放心。」
那時候,身邊多少人說閑話,勸我別跳這個火坑。
「後媽難當啊,你掏心掏肺,人家未必領情。」
「等他閨女長大了,認不認你還不一定呢。」
可我那時候,看著謝煜的老實,看著才三歲,怯生生躲在謝煜身後,瘦得像隻小貓似的謝思琪,心裏就隻剩下可憐。
那麼小的孩子,就沒媽疼。
我嫁過來了,然後開始笨拙地,盡全力地學著當一個後媽。
怕她冷,怕她餓,怕她在學校受欺負,別的小孩有的新衣服,新玩具,零花錢,我盡量也讓她有。
為了更好地照顧她,我甚至辭了原本還算穩定的工作,安心在家當起了全職主婦,圍著鍋台和她轉。
把她從一個麵黃肌瘦,見人就躲的小丫頭,一點一點養得白白胖胖。
我幾乎是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去托舉她。
她成績差,我怕她跟不上,給她找好的補課老師。
她說想學鋼琴,我二話沒說,拿出積蓄給她買鋼琴,一節三百塊的鋼琴課,一周兩節,我眼都不眨地交錢,風雨無阻地接送。
周圍不是沒有聲音:「一個女孩子家,學那麼多有什麼用?又不是親生的,差不多得了。」
可我從來沒聽過,我心裏就一個念頭,她就是我的女兒。
甚至,在她小學五年級,有一次無意中說:「媽媽,我不想要弟弟妹妹,班裏小美的媽媽生了弟弟,都不疼小美了。」
之後,我跟謝煜深談了一次,最後決定,我們不要孩子了,就養思琪一個。
謝煜握著我的手,眼睛發紅,說:「委屈你了。」
我搖搖頭,沒覺得委屈。
就想著,人心都是肉長的,我真心待她,她總能感覺到。
這麼多年,日複一日的操勞和付出,我甚至都快忘了,我不是她親媽。
直到今天晚上。
那幾句輕飄飄的話,像有毒的刀子,把我這十五年來所有的付出,所有的自我感動,割得七零八碎,露出了底下血淋淋,不堪入目的真相。
「演得像個親媽似的......」
「不就是想要我給你養老嗎?」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臉,幹幹的。
居然一滴眼淚都沒有。
隻是胸口那裏,堵得發慌,一陣陣發悶,像被什麼東西死死攥住了心臟,喘不上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