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他不隻是愛讀書、愛寫作。他還學劍術,天天想著當俠客。
初唐到盛唐是一個“尚武”的時代。別說武將,就是詩人,也往往會兩下子。看看杜甫後來寫的回憶詩篇,他們這些詩人在一起,並不僅僅是喝喝酒、吟吟詩,騎馬射箭打獵也是重要的活動。不識彎弓射箭,你活得也太沒勁了,誰和你玩啊?可以說,學劍術,也是當時的時髦。
按李白的說法,他十五歲就迷上了劍術。[1]而且這一迷,不是一年兩年,而是幾十年。他成婚後,為了學劍術,還專門跑到山東向當時的劍術名家們求教[2],可見其癡迷的程度。
當然,他也沒忘了給我們介紹他這幾十年的“功夫”:再硬再強的弓,隨便就拉個滿月;一有空,就騎了駿馬去打獵,一箭就放翻了兩隻老虎。這還沒完,射完了老虎,他也不放過空中的飛鳥:閃電般轉身,隻聽“嗖”的一聲,兩隻鳥應聲而落。[3]
看看,他的功夫比武鬆、李逵如何?不考武狀元,真是可惜了。據李白的朋友崔宗之說,李白走哪,袖中都藏著把“匕首劍”。[4]
這“匕首劍”是匕首還是劍呢?是形似匕首的短劍,還是匕首和劍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走走坐坐身上都帶把“凶器”,這是什麼人幹的事呢?怎麼越看越像個混社會走江湖的呢?也許李白要的就是這效果。他啥時候都要與眾不同啊。如果他袖中掏出的不是匕首,不是短劍,而是一本《文選》,他還是李太白嗎?不但他要瞧不起自己,他那些朋友們恐怕也要瞧不起他了。
李白的另一個朋友魏顥說得就更驚人了。
而李白在寫給一個從兄詩中的有些句子,似乎在為魏顥的話作著證明。他說自己年輕時結交的都是英雄豪傑,整天舞刀弄棒,幹的是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刀頭上舔血的買賣”。[5]似乎和梁山好漢差不多。他這是用詩在寫武俠小說嗎?隻不過,李白在詩的開頭就說明了,這都是他年輕時不懂事時幹的,你要怪也隻能怪當時的他年輕。那意思就是:現在不了,俺早就“改邪歸正”“重新做人”啦。他說自己當年不懂事,多半還是為了博得從兄諒解,好從他那兒多撈點經濟援助。
隨著這話的問題就來了:李白殺了好幾個人,怎麼還和個沒事人一樣,到處遊山玩水呢?“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難道對他不起作用?唐代法律難道對他形同虛設?初唐的王勃殺了一個官奴,就被判了死刑,要不是遇上大赦,他的小命早就沒了,難道到了盛唐的李白反而天不拘地不管了?有人說,他年輕時生活在四川綿州,那兒天高皇帝遠,法治不健全,讓他成了漏網之魚;也有人說,他家是富商,是豪強,有什麼麻煩,他老子後麵拿錢擺平,所以他才能大搖大擺地到處遊山玩水。
但李白詩裏雖沒明確寫過自己殺過人,卻明明確確地寫過,和別人打架鬥毆,差點成了別人的刀下之鬼。先不說李白殺人是否屬實,他確在詩裏寫過和別人因鬥雞起了衝突,在朋友的幫助下才得以逃脫。
但這件事,李白一直引以為恥。畢竟,這樣的場景,和“一射兩虎穿”“轉背落雙鳶”差距太大。殘酷的現實啊,你怎麼就是這麼無情地打我們詩人的嘴呢?
李白最終沒能成為太極張三豐、大刀王五之類的人。他也隻是向往並適度參與這樣的生活而已。他向往遊俠生活,那種自由、豪邁、浪漫的感覺,都足以引起他的共鳴。但他並不滿足於僅僅做一個俠客。他還有更大的,遠非一個遊俠所能實現的夢想。
最終讓他過足了俠客癮的,還是文字。
可以說,他是紙上的俠客。他寫了許多與俠客有關的詩。其中有一首就叫《俠客行》(節選):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這是多麼光彩奪目的英雄啊,深深地鄙夷著世俗功名,追求著個人人格的完美。這怎能不讓人讚歎,讓人向往呢?這裏,有他的追求、他的向往、他的精神寄托。
而這樣的句子,還有很多,比如:“由來萬夫勇,挾此生雄風。托交從劇孟,買醉入新豐。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羞道易水寒,從令日貫虹。”(《結客少年場行》);比如:“燕南壯士吳門豪,築中置鉛魚隱刀。感君恩重許君命,太山一擲輕鴻毛。”(《結襪子》);還比如:“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酒後競風采,三杯弄寶刀。殺人如剪草,劇孟同遊遨。”(《白馬篇》)
什麼叫劍氣如虹,什麼叫豪氣幹雲,這就是。它們就像星星一樣散布在他的集子裏,讓你隨時都可能眼前一亮,看到一個活脫脫的李太白來。盡管他大多數的時候,是在寫別人。可大詩人的“大”,就是他不論是寫自己,還是寫別人,都能隨時讓你感到,他就是在寫自己。他的性情,他的人格,他的精神,他的生命,都融在了裏麵,你想分出哪兒是寫他自己,哪兒是寫別人,都很難。
他的這些紙上的俠客,比他的“手刃數人”的“英雄事跡”,更能打動我們。他們是另一個李太白,也許比現實中的李太白更光輝,更燦爛,更豐厚,更有英雄氣,也更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