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那天起,我就跟蔣慕欣成了一對。
她真的挺貼心,做我女朋友從沒讓我操過心。
我們在大學處了三年,一直盤算著,等畢業了就在這座城市發展,租個房子,穩穩當當地過日子。
沒想到她突然接到老家那邊一家大公司的錄用通知。
那公司是她一直惦記的,機會難得。她從小就有主意,不是那種會輕易動搖的人。
過了幾天,她拉著我的手,眼巴巴地問我願不願意陪她回老家。
可她家是個小縣城,連高鐵都不通,去一趟要坐二十多個小時的綠皮車。
我爸媽一聽這事就炸了,尤其是我媽,直接在電話裏跟我急了好幾回。
她幾乎是在求我:“孩子,誰不想在大城市闖出點名堂?你跑那麼遠去小地方幹嘛?不是說瞧不上那兒,問題是你能幹啥?留在城裏,前途才看得見!”
可那時候,我心裏全被蔣慕欣占滿了,耳朵裏聽不進別人的話。
我就回我媽一句:隻要跟她在一起,去哪兒我都願意!
可事實很快扇了我一巴掌。
簡直像鬼迷心竅,就算我爸撂下狠話——“你要敢扔了這邊的工作跟她走,以後就當沒這個家”,我還是鐵了心,畢業後扛著行李,追著她去了她老家。
火車到站那天,是下著雪的晚上。
我裹著厚棉衣,一出站就看見她站在寒風裏。
我衝過去,眼睛發熱,嗓子發緊,就說了句:“我到了。”
她也一下紅了眼,一把抱住我。
我抓著她的手說:“欣欣,為了你,我什麼都沒了,現在就剩你了。”
她死死摟著我,聲音發抖:“阿琛,我們結婚吧,這輩子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