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那老畜生不是殺人犯?怎麼可能?我女兒的小褲頭都在他手裏,凶手不是他還能是誰?”
警察拿出了妹妹的屍檢報告:
“你女兒並沒有遭受侵犯,衣服上、身體上、以及石頭凶器上,都沒有他的指紋和其他痕跡,一件衣物無法成為給他定罪的證據.......”
老李頭被放出來了。
我爸瘋了。
他將菜刀別在懷裏,要親手給妹妹報仇。
媽在臥室聯係麻將局,假裝沒有看見。
我將準備好的午飯給媽送了過去:“警察說老李頭不是殺人犯,如果爸給他殺了,肯定要賠一大筆錢,到時候........”
不等我說完,媽就扔掉手機衝了過去,擋在後爸身前。
“別攔著我!除了那頭老畜生根本沒有第二天嫌疑人,凶手隻可能是他!警察不管我不能不管,我必須殺了他給女兒報仇。”
媽嫌惡地瞪了他一眼,伸手奪刀:“你愛殺不殺,不過現在不能殺!先跟我離婚,把屬於我的那份財產給了我再說!”
話落,本就暴怒的後爸,雙眼隻剩一片猩紅:“死的也是你的親女兒,你絲毫不在乎,眼裏隻有錢?”
媽錯開目光:“怎麼不在乎?問題是人都死了,凶殺案歸警察管,我還能咋辦——”
媽的話還沒說完,後爸就抽出菜刀,一刀劃破了媽的喉管。
媽捂著不斷冒血的喉嚨痛苦倒地,到死也沒能再說出一句話。
我嚇得連忙關上房門,用身體死死擋住。
可我能擋住門,擋不住後爸瘋癲病態的聲音:“小畜生,你媽該死,你也跑不了!如果不是你和你媽這個賤東西不把我女兒放在心上,我女兒怎麼會被害?”
“等我宰了那個老畜生,下一個就輪到你了!”
他瘋了。
徹底瘋了。
我的心幾乎跳到了嗓子眼,確定他的腳步聲遠去消失,才敢打開房門跟出去。
後爸手裏拿著帶血的刀,但沒有一個人阻攔。
小鎮居民都知道他是要去殺誰,他們也想借後爸的手,為小鎮除掉一個禍害。
甚至他們心照不宣地圍住了老李頭的家,以防止他逃跑。
還有一群人跟進了院子,我藏在其中,目睹了所有經過。
我看見老李頭正在捧著他過世女兒的照片發呆,爸的刀子就砍在了他身上。
老李頭說不出話,害怕地“嗚嗚”亂叫。
他重傷的兒子從垃圾窩裏爬出來的時候,正好看見老李頭攥著照片,倒在血泊中的一幕。
他呆愣地爬向老李頭,渾身骨頭又斷了一遍,可他好像感覺不到疼,趴在老李頭的屍體上一遍又一遍地喊著“爸”。
老李頭卻沒辦法回應他了。
警察趕過來的時候,老李頭已經死透了。
他們給我後爸戴上手銬,後爸拚命地掙紮起來:“放開我,我還有一個人沒有殺!”
“所有害過我女兒的人都要死,那頭小畜生也要死!”
小畜生自然是我。
我從人群中站出來,走到警察麵前,嘶啞的聲音顫抖不止:“是我報的警,我.......我媽也被他殺了。”
後爸睚眥欲裂地瞪著我,但他再也無法碰我一根指頭。
他殘忍殺害兩人,手段惡劣,被判死刑。
警察給我做筆錄的時候,突然又提起我考上重點高中的事情:“李明洋,你妹妹死了,你媽被殺,後爸被判死刑,家裏所有遺產都會被你繼承。”
“聽說你後爸本來是想讓你輟學打工的,現在你可以如願繼續念書了吧?”
我措手不及地驚愕抬頭:“警察叔叔,你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敲了敲桌子:“可以再說一遍,你妹妹出事那天都發生什麼了嗎?”
我深深咽了口唾沫,連忙說道:“我和妹妹吃完飯的時候是下午兩點,我帶她去後山抓魚,妹妹不敢下水——”
警察意有所指地打斷道:“夠了,和上次的敘述真是一字不差。”
“李明洋,你說你和孫慶攀下河捉魚,魚呢?”
我吸了吸鼻子:“吃了。”
“是你下的廚嗎?”
警察突然加重聲音,充滿了質問的語氣:“我第一次詢問孫慶攀,他慌亂之下遺忘了你給他做魚的事。第二次詢問他想起來了,說你做魚用了半個小時,這個時間你一直在廚房,你們沒有見麵。”
“那麼這半個小時,你除了做魚還幹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