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日子很拮據,但很幸福。
他會在寫作間隙給我煮麵,麵條煮得有點軟,湯裏隻放了鹽和蔥花,卻香得讓我舍不得停筷。
我會在他熬夜後給他泡咖啡,咖啡很濃,他喝一口就皺眉頭,但還是笑著說“好喝”。
周末我們一起去菜市場,挑最便宜的菜,回家做一頓豐盛的晚餐。
偶爾會買一塊打折的牛排,煎得滋滋作響,他總是把最大的一塊夾到我碗裏。
他總說:“等我出名了,一定讓你過上好日子。”
我笑著點頭,其實我覺得現在的日子就很好。
後來,他開始給雜誌社投稿,偶爾會有短篇發表。
每一次收到樣刊,他都會像個孩子一樣興奮地拿給我看。
“你看,文雯,我的名字印在紙上了!”
我為他高興,也為我們的未來感到希望。
那年冬天,他發了高燒,燒到三十九度多,嗓子啞得幾乎說不出話。
出版社催稿催得急,合同就壓在桌上。
他的作品已經把前半部分寫完了,厚厚的稿子堆在床頭。
可最後幾章卡在一個關鍵反轉上,他怎麼都想不好。
我坐在床邊,看著他蒼白的臉。
“你把你後麵的想法寫下來,我幫你接著寫。”
他點點頭,拿起筆,艱難地在筆記本上寫下幾個關鍵詞——
【反轉:真凶是她。】
【情緒:壓抑到爆發】
【結尾:留個鉤子】
我看懂了他的思路,於是坐到電腦前,把他的關鍵詞擴展成完整的章節。
我加了細節,讓人物的心理變化更明顯;
我調整了節奏,讓讀者的情緒跟著情節一點點被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