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見阿箏是去民政局辦離婚,爸媽站在旁邊,說要和我斷絕關係。
我笑著簽了字:“好,以後就當不認識。”
沒人知道,我是江城特大器官販賣案中最接近核心的臥底醫生。
為取得幕後主使信任,我親手將兒子寧寧送到他們麵前當籌碼。
全家跪著求我,我仍一意孤行。
從此,我成了江城醫療圈裏人盡皆知的,賣子求榮的畜生。
同事唾棄我成了犯罪集團的幫凶,視我為驕傲的導師罵我是狼心狗肺的惡魔。
我未曾辯解,亦無路可退,孑然一身加入了器官販賣集團。
曆經數月周旋,終於潛入集團核心層,拷貝到完整犯罪證據。
身份敗露的那晚,老板親手剖開我的肚子,掏空內臟泄憤。
他們把我殘缺的屍體丟在街上挑釁警方,我卻鬆了口氣。
任務順利結束,犯罪團夥也被搗毀,真好。
天要亮了。
......
我死了,魂魄飄在半空中。
此刻我看著地上自己殘缺的屍體,卻久違地笑了出來。
我想起最後一次見阿箏時,她紅著眼睛把離婚協議摔在我臉上。
我極力忍住自己抱她解釋的衝動,耳邊全是爸媽和嶽父嶽母罵我不得好死的咒罵。
幸好,最後死的隻有我。
此刻我的屍體被塞在尿素袋裏,丟棄在警局後巷。
雨水打濕了麻袋,滲進我發白發青的皮膚。
飄回那個曾經的家時,阿箏正獨自坐在窗邊。
她才二十八歲,鬢角卻已經白了,手裏緊緊攥著寧寧的長命鎖,眼神空得讓人心疼。
我下意識想碰碰她的肩,手指卻穿過她的身體。
“阿箏......”
我無聲地喚她,想起半年前我辭職那天。
她抱著我勸我,哭得渾身發抖:“思華,我們不缺錢,你沒必要為那種人渣賣命啊!”
“那可是販賣器官的團夥!你忘了小時候綁你的那群人?他們是吃人不吐骨頭的畜生啊!”
小時候我和她被器官販賣團夥擄走,是才十歲的阿箏故意用哭聲引開看守的人,我才趁機跑出去報了警。
獲救後,我攥著她的手發誓,這輩子都要護著她和她在乎的人。
可此刻我卻一根根掰開她的手指,語氣冷硬:
“我知道救我的是你,可現在我想過好日子。跟著他們能賺大錢,總比在醫院當牛做馬強。”
“我在醫院兢兢業業這麼幾年才升到主任,在這兒繼續幹下去能有什麼前景,我不甘心!”
她揚手給我一耳光,眼底最後的光也熄滅了。
也好。
我當時想,恨著我,總比被卷進來強。
我以為,隻要我快點拿到證據,就能早點回來彌補她,卻沒料到,這一走,就再也沒機會了。
“哢嗒” 一聲,臥室門開了,嶽母端著水杯走出來,腳步放得很輕。
葉母把水杯放在阿箏手邊,歎了口氣:
“阿箏,喝點水吧,寧寧要是知道你這樣不吃不喝的,會難過的。”
提到寧寧,阿箏的肩膀猛地一顫,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了下來,砸在水杯壁上,發出細碎的聲響。
“媽,我總想起那天監控裏的畫麵。思華他親手把寧寧帶去送死,他怎麼能那麼狠心?那是他的親兒子啊!”
我飄到阿箏身邊,想替她擦眼淚,手卻徑直穿了過去。
我隻能在心裏一遍遍地說,不是的,阿箏,我沒要寧寧的命。
當初隻差一步就能進入核心層,老大一直不信任我,說我手上太幹淨。
他逼我帶孩子去集團表示誠意,我沒有辦法,隻能照做。
眼睜睜看著孩子被摘下一個器官,我強忍控製自己的情緒,通過了考驗。
後來警方根據我留的定位器找到了寧寧,把他送到了醫院。
可是,意外就在此刻發生了,寧寧感染嚴重引發急症,人沒了。
我成了全家的仇人。
沒人知道,那天我收到消息後,一口血吐在屏幕上。
更沒人知道,我從一開始答應做臥底,就是因為在醫院發現有人偷偷給患者換器官。
我對警察承諾過一定會搗毀他們,所以我沒有回頭的機會。
我對不起阿箏,對不起寧寧,對不起兩邊的爸媽,可我沒辦法 ——
如果我不站出來,還會有更多受害者。
此刻,我看著她發紅的眼睛,心裏像被刀割一樣疼。
阿箏,再等等,等警方公布真相,你就會知道,我從來沒有背叛過你,沒有背叛我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