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兩年,陳旭花在溫晴身上的錢,至少有三十萬。
而他給我的生活費,每個月隻有雷打不動的三千塊。
我拿著那厚厚一遝流水單,手都在抖。
原來,我省吃儉用,為了幾塊錢跟菜市場小販討價還價的時候,我的丈夫,正在用我們的共同財產,肆無忌憚地取悅另一個女人。
憤怒和屈辱,像潮水一樣將我淹沒。
我把流水單交給了王律師。
“王律師,我隻有一個要求。”
“我要他,淨身出戶。”
王律師看著我眼中的決絕,點了點頭。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