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論語·裏仁》
君子懂得的是義,小人懂得的是利。
對義和利的態度,是儒家區分君子與小人的標準,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放於利而行,多怨。”(《論語·裏仁》)在孔子的眼裏,道德高尚的君子重義而輕利,見利而為的小人重利而輕義。前者受人尊敬,後者惹人生怨。
義大致屬於精神範疇,利大致屬於物質範疇。當義與利發生矛盾時,人們是舍義取利呢,還是舍利取義?孔子把義與利的取舍當作君子與小人的區別與劃分的方法。他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關心與義有關的道德、法度,小人關心與利有關的產業、實惠。而我們作為一個現代人,應該努力成為孔子所說的君子。
當然,儒家文化裏提倡“君子不言利”是一種道德追求,他並不是說完全不能言利,而隻是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論語·裏仁》)孔子說:“有錢有地位,這是人人都想往的,但如果不是用仁道的方式得來,君子是不接受的;貧窮低賤,這是人人都厭惡的,但如果不是用仁道的方式擺脫,君子是不擺脫的。君子一旦離開了仁道,還怎麼成就好名聲呢?所以,君子任何時候——哪怕是在吃完一頓飯的短暫時間裏也不離開仁道,倉促匆忙的時候是這樣,顛沛流離的時候也是這樣。”
然而,人都是不甘願過著貧困潦倒、流離失所的生活,都希望得到富貴,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取得富貴的手段正確與否,也就成了君子和小人的分界點。憑自己的本事、經過自己辛勤的勞動所得到的,就是正當的途徑。以蠅營狗苟、坑蒙拐騙而得到的,則是“不以其道得之”,這是聖人所不齒的。所以孔子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做不義的事得到了財富和地位,對我來說,就如同浮雲一樣。)這是孔子看待和求取富貴的具體原則,即須合於“義”與“仁道”,而這也正是真正的君子所崇尚的名利觀。
根據《清稗類鈔》中記載,清代乾隆年間,有一位以經營綢緞布帛而聞名的王姓商人,當時人稱“緞子王”。他的生意之所以興隆,就在於他有一套商賈理念。他認為做生意“忠厚不蝕本,刻薄不賺錢”,要想生意興旺,財源茂盛,不僅要靠靈活的經營方法,良好的服務態度,而且更應該貨真價實,市不二價,童叟無欺,要以“德”經商,來贏得市場的信譽。
在乾隆年間,一些外國使臣常來訪問。一天,乾隆皇帝詢問諸國使者的觀感,使者們回答說:來中國以後,不僅看到士大夫知書達理,就連市井商人也很講信用,行仁義、布公道。並指出“緞子王”就是其中一位。有一次,使者們去“緞子王”的店鋪買綢緞,忘了帶銀兩,“緞子王”很爽快地賒給他們,並備好酒菜熱情款待,使得外國使者們受寵若驚,深感中國不愧為禮儀之邦。
後來,乾隆帝召見“緞子王”,問他為什麼能這樣做。“緞子王”回答說:行仁義,布公道是為人之本,經商更應該如此。利於顧客,能贏得顧客的讚許和信任,是商人的無價之寶;顧客的良好口碑,是商人的財源,這是千金難買的。乾隆帝聽了“緞子王”的話,非常高興,隨即給“緞子王”表彰和重獎。此後,“緞子王”名聲大振,生意也更加紅火,先後在全國各地開分店達五十家,成為名賈巨商。
宋代學者葉適說:“正宜不謀利,明道不計功”,“古人以利與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義光明”。華人首富李嘉誠也說:“就經商來說,你什麼都可以沒有,但不能沒有誠信,隻要有誠信,你就有起來的機會。”以義取利不僅不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的。“利以義製,名以清修,天之鑒也”,商諺告誡後人:不要貪一時之利而目光短淺,不要在現成利益麵前丟棄了為商、為人的根本。忠誠和信義是獲利的一種方式,而且是經商的天道。
義利和合,義利兼顧,既知其分,又知其合,互相協調、製約,並使兩者有一定的張力,使人謀利事不忘義,以義製約、指導謀利,講義時兼顧利,使其有謀利的積極性,並由謀私利而推及功利,這是人生應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