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人身上都有巨大的潛能,有些之所以很難發揮出來,是因為他被許多繁文縟節所束縛,被太多的“應該怎麼做”和“不應該怎麼做”捆住了手腳。
無數事實和許多專家的研究成果告訴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巨大的潛能沒有被開發出來。美國學者詹姆斯根據其研究成果說:“普通人隻發展了他蘊藏潛力的1/10。與應當取得的成果相比,我們不過是半醒者,我們隻利用了我們身心資源的很小一部分……”既然人人都有巨大的潛能,為什麼實際生活中人與人卻有千差萬別呢?這當然是由於心理態度與努力程度不同所決定的,同時也和所受的教育和所處的境遇不同有關。
一個人隻有具備積極的自我意識,才會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並知道能夠成為什麼樣的人。據此他就能積極地開發和利用自己身上的巨大潛能,幹出非凡的事業來。羅斯福曾說過:“傑出的人不是那些天賦很高的人,而是那些把自己的才能在盡可能的範圍內發揮到最高限度的人。”
有些人之所以很難發揮自身的潛力,是因為他被許多繁文縟節所束縛,被太多的“應該怎麼做”和“不應該怎麼做”捆住了手腳。
一位傑出的精神病學者曾指出:各種所謂的“應該”標準必然會給人造成精神壓力,越是努力遵照這些“應該”標準行事,所受到的壓力也就越大。
此外,由於這些“應該”標準是外界強加的條條框框,所以它們總是會影響到人與人的關係。
“應該”標準在你的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嗎?你是否覺得自己應該照顧妻子、應該幫助孩子、應該和善地對待同事、應該努力工作?當然,這些“應該”標準或許並不是你自己製定的。假如這些標準是別人的發明,而你僅僅是搬來借用,那麼既使是這些符合道德標準的框框,也會使你陷入生存的誤區。
實際上,和“應該”的框框一樣,“不應該”的框框也太多了。比如:不應該發脾氣、不應該粗魯、不應該糊裏糊塗、不應該沒羞沒臊、不應該過於幼稚、不應該抑鬱不樂等。然而,你沒必要在精神上折磨自己,因為在某些時候,即使不能保持冷靜或不善於理解人也都是正常的。
你隻要願意,就完全可以不去顧忌這些“應該”問題。沒有人會給你打分,你不按照別人的意思說話辦事也不會受到懲罰;更何況強迫自己做不情願的事情肯定難以持久。所以,要想生活得更快樂,成為勝利者的一方,就要抵製這些不必要的束縛,做一個真實的自己。
那麼,怎樣擺脫束縛、發揮潛力呢?
1.製定適用於自己的行為準則
列出你所遵守、但實際上並不適用的規則和標準。你可能不讚成這些荒謬的規則,似乎又無法改變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製定出最後適用於自己的“行為準則”。現在就動手寫出來,別拖延。
2.建議廢除老規矩 你可以和親戚朋友們共同討論一個你所反感而大家又都遵守的老規矩,建議廢除它,並提出一些大家都更為讚賞的新規矩。
3.看看別人是怎麼做的 看看別人是怎麼辦事的,他們的做法是否和你不同。
4.生活在現實中 你應該生活在現實裏,不要將所有的規矩都視為是普遍運用的,必須認識到,任何標準都僅僅適用於某一特定環境。
想象自己能夠成功,用積極的動機推動行為的發展,通過不懈的努力,你就能達到目標。正如海倫?凱勒所說的那樣:“當你感到有一種力量推動你翱翔的時候,你是不應該爬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