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周燼,喜歡了整整三年。
從大一迎新晚會,他抱著吉他上台唱了一首《山海》,聚光燈打在他身上,眉眼桀驁,嗓音沙啞,那一刻,我聽見了自己心跳加速的聲音。
從此一眼萬年,萬劫不複。
我知道他換女朋友的速度比換衣服還快,知道他脾氣不好,任性又自我,知道他身邊永遠圍著一大群人,而我隻是最不起眼的那個。
但我總是心存僥幸。
萬一呢?
萬一他哪天回頭,就看到我了呢?
我幫他寫過情書,對象是文藝部的部長。
他摟著我的肩膀,笑嘻嘻地說:“笑笑,就你文筆最好,幫哥們兒這次,成了請你吃大餐。”
那頓大餐最後當然沒有吃成,因為他和文藝部部長談了半個月就分手了。
分手那天,他心情不好,拉我去喝酒。
我酒量奇差,一杯倒的量,但還是硬著頭皮陪他。
結果他沒事,我先進了醫院洗胃。
他在病床前守了一夜,眼底帶著紅血絲,語氣是我從未聽過的懊惱:“沈笑笑,你是不是傻?”
我虛弱地扯出一個笑:“你沒事就好。”
他愣愣地看了我很久,最後抬手,胡亂揉了一把我的頭發。
那一刻,我心裏炸開了無數朵煙花。
看,他還是關心我的。
大二那年,他跟校外的人起了衝突,差點被記過。
我想都沒想就去找輔導員,把責任全攬到了自己身上。
最後,我背了一個警告處分。
他得知消息後,找到我,第一次對我發了那麼大的火:“沈笑笑你腦子裏裝的是水嗎?誰讓你去承認的?那處分會跟你一輩子你知不知道!”
我被他吼得縮了縮脖子,小聲說:“你馬上就要評優秀學生了,不能有汙點......”
他猛地頓住,所有怒火卡在喉嚨裏,看著我的眼神複雜得像一團亂麻。
最後,他什麼也沒說,轉身走了。
第二天,他送了我一條項鏈,T家的,一看就價格不菲。
“賠你的。”他語氣硬邦邦的,眼神瞟向別處,“以後別那麼傻了。”
我捧著那條項鏈,像是捧著一顆滾燙的心,連連點頭:“不傻,不傻。”
我珍藏著那條項鏈,一次都沒舍得戴。
我以為這是進展,是我漫長舔狗生涯裏的一點曙光。
直到後來,我無意間聽見他哥們兒問他:“燼哥,送笑笑那項鏈不便宜啊,真看上她了?”
周燼嗤笑一聲,語氣輕佻又嘲諷:“打發叫花子而已。背那麼大個處分,總得給點甜頭,不然以後誰還替我賣命?”
那一刻,我站在拐角處,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在冰天雪地裏,冷得渾身發抖。
原來在他眼裏,我隻是一條需要偶爾給根骨頭,就會繼續搖尾巴的狗。
那天晚上,我躲在浴室裏,開著水龍頭,無聲地哭了一場。
哭完之後,我把項鏈鎖進了抽屜最底層。
然後繼續舔。
連我自己都開始厭惡這樣卑微又犯賤的自己。
但喜歡一個人,好像真的會變成一種習慣,一種戒不掉的毒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