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站在派出所門口,渾身發冷。
原來爸媽一直知道真相。
他們知道是爸爸回來取衣服時沒關好門。
知道是他們吵架驚醒了弟弟。
知道是他們的疏忽害死了那個會甜甜喊我“姐姐”的孩子。
可他們還是把所有的罪責推給了我。
我的聲音顫抖得幾乎不成調,“賠償款,他們拿了多少?”
老警察猶豫了一下。
“八十萬。你父母當天就簽了諒解書,說不再追究。”
八十萬。
弟弟的命,換來了八十萬。
而他們用這筆錢做了什麼?
買了一套更大的房子,給妹妹報了昂貴的補習班,甚至開始計劃再要一個兒子。
而我呢?
我被他們按在弟弟的靈位前跪了兩個月。
被他們用皮帶抽、用最難聽的話咒罵,被他們當作罪人一樣對待。
弟弟……
那個會偷偷把糖果塞進我手心的小男孩,那個在爸爸舉起皮帶時撲到我身前的小小身影。
弟弟是我在那個家裏唯一的溫暖。
他死後,我曾無數次在深夜痛哭,恨不得死的人是我。
可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我根本不需要背負這份罪孽。
原來,真正害死他的人,還有爸媽一份。
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派出所,陽光刺得眼睛生疼。
手機在口袋裏震動,是媽媽的電話。
我沒有接。
這一次,我不會再心軟了。
連續幾天,手機安靜得可怕。
爸媽沒有聯係我。
我終於鬆了口氣。
直到妹妹的朋友圈跳出來。
是他們一家三口在迪士尼樂園的合照。
妹妹穿著嶄新的公主裙,笑容燦爛地配文。
【我不需要很多很多錢,隻要很多很多愛。
我們三個人在一起,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
我的手指懸在屏幕上方,久久沒有落下。
這時,妹妹的消息突然彈出來。
她用的是最新款的手機,語音裏帶著掩飾不住的得意。
“姐,你看!媽媽給我買的!我說想要,她第二天就帶我去買了!”
接著是幾條連續不斷的炫耀。
“他們還答應帶我去看演唱會!給我買了全套運動裝備!”
“對了對了,媽媽還說要給我買一架鋼琴呢!”
最後發來的,是他們在東都迪士尼的煙花照。
我盯著手機,胸口像是被鈍器狠狠擊中。
原來,他們不是沒有錢,隻是不願意花在我身上。
小時候,媽媽總說家裏窮,所以我從不開口要零花錢。
看到同學穿漂亮的公主裙、閃亮的小皮鞋,我隻能低頭扯一扯身上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那些媽媽說是好心人捐贈的衣物。
家裏永遠買兩居室的房子。弟弟和妹妹可以睡上下鋪。
而我懂事地睡在客廳的沙發,或者幹脆打地鋪。
冬天冷風從門縫鑽進來,我裹著薄被瑟瑟發抖時,總能聽見隔壁房間裏妹妹撒嬌要媽媽講故事的嬉鬧聲。
我也是一個孩子啊。
懂事不代表不會羨慕,不哭鬧不代表不會疼。
可他們永遠覺得,我的犧牲是理所當然的。
最諷刺的是,他們從未給過我的東西,現在卻理直氣壯地要求我加倍償還。
我盯著妹妹發來的炫耀消息,一條都沒有回複。
這個家,我已經不打算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