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建並維持一個成功的團隊並非很容易的事,有些常見的障礙和問題會出現,破壞分子就是團隊中普遍存在的“大石頭”,其解決之道並不總是讓他們“下課”,要記住,當你在解決問題的時候,你是在試驗和學習你已知或未知的有關“程序”,那麼本章希望能深化你已知的“程序”,告之你未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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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汙水進入你的桶
既然汙水無處不在,那麼一個英明的企業領導者所要做的就是防患於未然,別讓汙水進入你的桶。這顯然要從招聘做起。
作為公司員工的切入口,人員招聘的作用非常重要。吸引到適合的人才(能力強、態度好、潛能大),意味著企業獲得了持續發展的動力和源泉。可一旦招人不慎,就可能讓汙水混入公司內部。招聘是一項係統工程和科學決策,錯誤的招聘雇傭行為會使企業付出額外的成本,因此招聘存在風險。
雖然招聘風險是不可完全避免的,但以下幾種方法可使風險得到有效控製:
1.用威懾手段使應聘者不敢造假。企業應該加大懲罰不誠實者的力度,增加他們的造假成本,迫使求職者傳遞更多的真實有價值的信息。例如在招聘前可宣布誠實者有可能會被錄取,不誠實者永遠沒有錄用機會。求職者為了獲得職位,會更加願意傳遞真實有效的信息。甚至可以聯合一些企業和人才中介機構建立求職者的信用體係,建立不誠實者的“黑名單”。一但被列入“黑名單”,求職者就不可能在這些企業獲得職位。
2.主動獲取信息。求職者應聘一般是向企業傳達信息,企業處於被動獲取的地位,企業也可以主動去了解求職者的信息,稱之為信息獲取。例如請專業調查機構調查求職者背景,核實履曆和工作經曆,向前任雇主了解求職者的工作表現等等。
3.吸引更多適合的人來求職(增加求職者中合格者的分布比例)。為了更直觀地理解,我舉一個例子:假設企業要在10名求職者招聘雇傭2名員工,如果這10個人都是符合條件的,那麼無論企業做出怎樣的選擇(甚至可以不去測試,或做簡單測試),都是正確的決策;如何這10個人均不符合條件,假設測試工具的有效性為80%,那麼就有20%的概率做出錯誤的行為。一個顯然的結論是:求職者中合格人員的分布與招聘風險成負相關,合格者比例越高,企業招聘風險和招聘成本越低。
4.非固定報酬合同。假設一個高能力招聘專員的期望月薪為2000元,低能力的招聘專員的期望月薪為1500元,又假設1年的時間可以完全評價他們的能力和績效。那麼企業可以采取非固定報酬的薪資政策,例如在試用期的月薪為1200元,試用合格後的月薪為2500元。那麼高能力者願意來求職,因為試用期
滿後企業會留用他,而他可以獲取比期望職高的薪水。而低能力者不會來求職,因為試用期滿後企業會解聘他,而他在采用固定薪酬的單位可以獲得1500元的月薪。
5.規避風險。上麵探討的都是一些可以有效降低招聘風險的措施,但仍然不可能保證把風險降到零。既然招聘風險客觀存在,一些企業幹脆采取了“不作為”態度,即不招聘或盡量減少招聘,期望規避招聘。他們轉向開發現有人力資本,使他們更趨向於完美。但這樣的風險和損失更大,因為人才存在合理流動,企業要發展不可能不吸收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