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話之難在於無法修改,。它不像寫文章一樣,可增刪改動,可仔細思考。話一說出口,幾乎就沒有收回的餘地。
何況,社交對象形形色色,交談之前宜先打個腹稿,理出主題,免得臨時口不擇言或摸不著重點。說話時兩眼當然要注視對方,表示很有興趣的樣子,並隨時注意對方的反應,以調整自己的話題。如發現對方有不想聽下去的表情,或不時瞄一眼手表,你就該長話短說,盡快結束談話。如果他表情疑慮,你就該多加解釋。如果他很感興趣,你不妨加以發揮。如果他想插嘴,你就讓他發表意見。總而言之,與人交談必須懂得察言觀色,以免誤會。
表明態度時,也要有個分寸,譬如認為是對的,就回他一聲很好;覺得不對,就表示此一問題很難說,各有各的立場;可以辦到的,不妨回答我去試試,成功與否不敢保證;辦不到的,就直說此事太困難,恐無多大希望……總之,在交談中要留餘地,以免事後進退兩難。
事實上,交談是應該受到一點限製的,因為交談本來即受三方麵局限:一是人,二是時,三是地。非其人不必說;非其時,雖得其人,也不必說;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仍是不必說。非其人,說三分真話已嫌太多;得其人,而非其時,恰好說三分話,正給他一個暗示,看看他反應如何;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正可引起他的注意,如有必要,不妨擇地另作長談,這才叫作通達世故。
舉個例說,有時碰到喜歡刺探別人隱私的人,他會迂回進攻,在交談當中插入一些主要的問句,希望你暴露真情,你如果不願意告訴他,應該特別留神,顧左右而言他,或者幹脆說“無可奉告”,以阻止他不斷地煩擾。
此外,宿醉未醒,或是盛怒之後,都不宜交談。因為此時心緒不寧,最易“禍從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