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國藩語錄:“至於擔當大事,全在‘明’‘強’二字。”
曾國藩在致其弟曾國荃的信中指出:擔當大事,全在“明”“強”二字。可見明對一個人的重要性。
“明”字訣是曾國藩字訣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它也是我國古代許許多多有識之士長期以來一直探討不休的話題,並賦予了它豐富的內涵。
所謂“明”,其本意是明亮,與“暗”相對而言。但在曾國藩的“明”字訣中,“明”字更多的時候是指其他意思。如在治國理民方麵,應該曉明大體、明達公正,還需要有先見之明;在為官從政方麵,要明察秋毫、聰明機敏,適當的時候還要明哲保身;在鑒別、選拔、任用人才方麵,要有識人之明、用人之智和樹人之方;在修身養性方麵,應該知曉天命,要有自知之明等等。
簡而言之,曾國藩的“明”字訣就是要求人們根據自己的實際地位和客觀條件,對於不同的問題采取不同的對策,明智地做出自己的決策,以求利國、利民、利己,以盡一個儒學信仰者對國家和民族的責任。
深明大義、曉明大體應該說是曾國藩“明”字訣中最主要的內涵。在曾國藩看來,“凡辦大事,以識為主,以才為輔”;“古之成大事者,規模遠大與綜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至於擔當大事,全在‘明’‘強’二字。”他認為擔當重任、欲成大事者,如果不能夠曉明大義的話,就猶如凡夫俗子一樣,難以識大體、顧大局,不能對事物有明確透徹的認識,也就成不了大事。
曉明大體對不同的人來說,又具有不同的含義。例如對於主宰萬民、君臨天下的一國之君來說,曉明大體就是要善於用人,遠離奸佞,任用賢良之材治國理民,而不能任人唯親;人君不能善用賢良,賢良之材就會心生怨懟;天下生怨,就會亡在旦夕。
東漢章帝時期的馬太後就稱得上一位深明大義、曉明大體者。東漢時期,章帝即位,尊立明帝皇後馬氏為太後,並打算對幾位舅舅加封官爵,但是馬太後極力反對。
到第二年夏季大旱,朝廷有些官員認為這是因為不封外戚導致的“天怨”,再次上書要求加封外戚。馬太後見到這種情況,立即下詔說:“凡是上書要求加封外戚的人,都是想取媚於我,以便得到好處。從前王氏五侯,同時受封,黃霧四起,也沒有聽說迎來及時雨。先帝慎防舅氏,不準他們在重要的位置擔任官職,我又怎麼能夠違背先帝的旨意呢?”章帝看了太後的詔書後,覺得太後對幾位舅舅太過嚴厲,就再向太後求情。
馬太後語重心長地對章帝說:“我曾經觀察過富貴人家,他們祿位重,就好比結實的樹木,因此根必然會受到傷害。而且人們之所以希望得到封侯,是想上求祭祀,下得溫飽。而你的舅舅們受到皇室恩寵,吃的穿的無不具備,他們所得到的已經夠多的了,還能不滿足嗎?再給他們封侯就有些過分了,這樣對他們沒什麼好處的。”
章帝聽了,非常感慨,從此不再提此事。而馬太後也以自己的公正無私、曉明大體的胸懷,不僅免去了外戚專政的隱患,使自己的家族免遭其他專權外戚那樣的禍患,而且又杜絕了一些好拍馬屁的官員的趨炎附勢,保證了國家的利益。
曉明大義對於朝廷官員來說,就是要求官員為國盡忠,造福於民,為君分憂,安固民心;向朝廷推薦人才或提拔、任用人才,使其為國效力。
對於為官一地、任職一方的地方官來說,肅整地方、移風易俗、鼓勵農耕、勸民本業就是曉明大體的具體表現。對此曾國藩說道:“太史公所謂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識大體而已。後世專尚慈惠,或以煦煦為仁者當;之,失循吏之義矣……”
對於領兵打仗的將帥來說,曉明大體更具有多重含義。曾國藩在這方麵有許多過人的見解。他認為,“為將帥之道,亦以法立令行,整齊嚴肅為先,不貴煦慪也”;“凡將才有四大端:一曰知人善任,二曰善乩敵情,三日臨陣膽識,四日營務整齊……”即要求將帥既善於知人料敵,又要有膽識謀略,還要治軍有方,隻有這樣,才會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成為一名合格的將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