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天跟我開的第二個玩笑。
是我頂著兩個腫的核桃仁似的眼睛回周家。
周餘勁在跪祠堂。
周家爺爺拿鞭子抽他,逼他認錯,逼他跟我道歉。
我挺想笑的,看著看著眼淚卻先掉了下來。
我不懂為什麼人會一見鐘情。
更不知道自己到底錯在哪兒了?
怎麼能有人道理都不講地弄壞別人的東西呢?
更何況,那是我媽改嫁前留給我最後的東西了。
可寄人籬下,我懂得低頭的道理。
傍晚我趁著沒人在,把自己做的桂花糕給周餘勁送去。
祠堂裏紅燭在晃,風一陣陣的把疼暈過去的人吹醒了。
周餘勁見我第一眼就笑,我也笑。
「嘗嘗,我自己做的,很甜。」
那碟桂花糕是我秋天在地裏打的豆子,一顆一顆的挑過後才上鍋。
我媽既然回答不了我的問題,那我就自己試出一個答案來。
可我沒想到,周餘勁會看也不看就打翻。
反手把我的手摁在燃的像紅淚似的燭火上。
手很疼很疼,連著心。
可我沒喊出聲,因為周餘勁看起來太難過了。
他明明都被打的站不起來了,卻還是逼視著我,吼我。
「你知道我爸是怎麼死的?被你爸害死的!」
「蔣平芸,在我這你就是殺人犯的女兒。」
「別裝好心了,你給我滾!」
嗯,那一年我十九歲。
包紮好自己的傷口後,丟掉了所有我媽給我包裏塞的小說和連環畫。
從今往後,不再活在童話故事裏。
就像她說的那樣。
欠了人的,我得還。
那之後,我習慣了幫周餘勁擦屁股。
周家爺爺問我周餘勁是不是又欺負我了,我總搖頭。
再後來,就連周餘勁自己都問。
「蔣平芸,你怎麼不反抗呢?」
讓一個人從天真單純到世故,隻需要三年。
我看他的眼神裏再也沒了十九歲那年的心動。
沒了在祠堂裏感同身受的痛苦。
更沒了試圖把他的厭棄變成喜歡的衝動。
我很平靜的回答周餘勁。
「我反抗了,你就會停手嗎?」
他沉默不語,在我桌上留了塊茉莉香膏。
那不是他特意買給我的,隻是中南百貨裏買首飾的附贈品。
我腦子還算不錯,把每一筆他對我的好都記賬上。
也把自己欠他的那條命記賬上。
兩端的數字在日複一日的相處中越靠越近。
清賬的時候,就要到了。